更新時間:2021-05-12 17:03:02作者:網絡
零志愿 580分
自主錄取
不得低于560分
名額分配
不得低于560分
公辦普通高中(含轉制高中、綜合高中) 540分
民辦高中
參照公辦普通高中投檔控制分數線,自主確定學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報區縣招生部門備案后由招生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并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上海市中考最低投檔分數線是根據考生的總體中考成績及志愿填報情況確定的,達到最低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可以有資格被填報的相應學校錄取。
2、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劃定依據主要為:一是保證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二是保證高中階段不同類型學校生源的合理分布,為考生提供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