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4 21:09:21作者:佚名
云南藝術學院第22屆本科招生計劃如下,考生可選擇報考專業進行了解。
22本科招生原則
第十五條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生辦督導”的原則,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統一監督。招生時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專業成績等對考生的德、智、體、美等素質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浙江、山東、江蘇、湖北、福建、遼寧、廣東、河北、湖南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符合我校在當地招生的各專業的選修科目要求。相關專業的選修科目要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七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平行志愿招生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順序志愿招生批次,轉學比例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按批次平行志愿報名的,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報名規則進行錄取;按批次順序志愿報名的,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編入專業,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所報專業已滿,無法滿足報名條件,如愿意接受專業調整且具備未滿專業報考資格,可調整至相應專業,否則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成績使用辦法、高考文化類科目準考證分數線實施辦法及各類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如下:
(1)組織校考的專業,以校考成績作為專業分數線,專業及格分數線在1:4范圍內設置(即及格人數不超過上一年度相應專業實際錄取人數的4倍)。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由我校根據各省各藝術本科專業生源情況制定,并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備案。云南省對文理科均制定高考文化科目準考證分數線;其他省份對高考文化科目不分文理科制定并執行相同的準考證分數線。原則上文化科目分數線不得低于生源省同科目本科專業準考證分數線。 在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科目成績達到相應省份相應專業高考文化科目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不同專業(招生方向)實施兩條錄取規定:
1.以下專業按專業綜合成績和高考文化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戲劇影視導演、廣播電視編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科目成績排序;高考文化科目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科目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之和排序。各省區對相同成績的排序規則另有規定的,按各省區規定執行。
2.以下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音樂表演、音樂學(民族音樂理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表演、廣播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錄音藝術。專業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排序。各省、地區對相同成績的排序規則另有規定的2023年云南藝術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該省、地區規定執行。
(二)參加省統考的專業,以各省區相應藝術統考成績作為專業分數線,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科目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各省區規定的分數線執行。錄取以我校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調確認的錄取細則為準,具體錄取細則將于錄取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3)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不設專業資格要求,按普通批次安排入學,按照相應批次高考文化類專業錄取分數線錄取2023年云南藝術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照我校與省招生主管部門協調確認的招生細則錄取,具體錄取細則將于入學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二十條 各專業組織學校招生考試,一律文理科兼招。招生時,不單獨列文理科生名額,對文理科生統一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可通過各省級考試機構網站查詢。未予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近幾年錄取分數線
2021
云南省
省份
2020
云南
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