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30 21:06:00作者:佚名
1. 工作原理
嚴格落實招生政策,科學制定復試內容,規范招生程序,強化復試紀律,加強監督和服務,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考核、擇優錄取、適齡適補”的原則,努力提高人才選拔質量。
2. 組織管理
1.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院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計劃制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負責全院各專業復試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備案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2)精神醫學院成立復試監督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監督,確保選拔優秀考生,切實維護考試的安全性、公正性和科學性。
(三)加強人文關懷和個性化安排,及時公布錄取信息,開辟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升對考生的咨詢服務能力,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考生遇到的困難。
3. 復試基本要求
(一)考生須達到溫州醫科大學相關專業復試分數線,并按照同學科專業初試總成績(以錄取專業代碼為準)從高到低排序的原則進行排序。
(二)復試按1:2的比例組織。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大于或等于計劃專業數150%的專業,不進行調整;第一志愿報考人數未達到復試比例的專業,先組織現有報考者進行第一次復試,再根據第一次復試的空缺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比例為1:2。
(3)“高校退役軍人專項計劃”考生成績要求在全國標準基礎上共降低30分,每科降低10分。
4. 重考安排
1. 重測時間
計劃于3月下旬開工,4月底完成,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敬請關注研究生院官網、學院官網。
2. 復審方式
現場復試分批進行,復試名單將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考生不得重復參加本院同一專業的復試。
(三)復審形式
復試將采用綜合面試形式2023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2023年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每位考生有20分鐘復試時間,復試形式需提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四)復試內容
復試是對考生往屆學習成績、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專業素質測評、綜合素質測評等,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環節包括個人陳述和面試答題兩部分。
個人陳述采用PPT形式,內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紹、個人基本信息、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及GPA、英語成績(含CET-6、托福、雅思)、科研經歷(選填)、專業特長、申請專業、研究生學習計劃等(5分鐘內)。
面試問答形式為隨機抽題、即興問答,內容包括專業素質測評、綜合素質測評等(1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含外語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能、思想道德素質等綜合素質。面試小組由經驗豐富、專業性強、公正正直的人員隨機組成,全程錄音錄像。
五、資格審查和思想品德考核
復試前將嚴格審查考生初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大學成績單、學籍及學歷資格等材料和考生資格,不符合要求者不準參加復試;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已經入學并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思想品德考核是復試的必修環節,不會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錄取分數計算
總成績按照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的方法加權,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分數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若同專業、同批次進行多場面試,則先計算各組(A1、A2、A3……An)平均分,再計算所有組的總平均分(R),將總平均分(R)除以各組平均分(An)得出各組的權重系數(X),本專業批次候選人的最終面試成績=原分數乘以該組的權重系數。
面試綜合成績即為復試成績。
七、確定復試成績及錄取名單
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專業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確定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因招生計劃動態調整增加招生名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補錄。補錄考生若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錄取,則不予錄取。復試成績(100分)和錄取考生總成績須合格(≥60分)。未完成復試所有階段者,不予錄取。
1.同一學位類型、同一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限制該專業的招生名額。
(2)若招生計劃內后兩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初試總成績較高者錄取;若初試總成績也相同,則初試英語成績較高者錄取。
(三)同批次復試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按總成績依次補錄。補錄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上述第(二)款執行。補錄考生須符合復試成績要求。同批次錄取工作完成后,不再依次補錄。
(四)確定導師:實行研究生導師與研究生候選人雙向選擇制度。學院制定研究生導師與研究生候選人雙向選擇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備案。
8. 調整
(一)所有轉學考生(包括校外轉學考生和校內轉學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系統”)受理。轉學系統每次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志愿鎖定時間為36小時。
(二)轉學分制度關閉后,對考生的轉學意愿進行統一審核,報考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擇優復試;初試科目不同的,根據學科需求和初試科目、初試成績、專業背景等擇優復試。
(三)符合國家和學校轉學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轉學,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報名情況確定轉學分數線。轉學分數線基本條件如下:
1.滿足轉專業申請要求,詳情請查閱學校2023年碩士招生簡章申請要求及專業目錄備注要求,并滿足學院轉專業候選人專業要求及外語要求:精神科與心理健康專業(100205、105105)限五年制臨床醫學(含精神科)本科專業,應用心理學(045400)限心理學(含應用心理學)本科專業;初試外語成績50分以上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25分以上。
2.初試成績達到學校2023年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3.轉學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為同一學科類別。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試題的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考試科目中無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或西醫綜合自設考試科目的考生,不得轉入有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或西醫綜合考試科目的精神醫學專業;考試科目中無英語(I)的考生,不得轉入有英語(I)考試科目的專業。
(四)轉學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轉學系統確認復試通知書,否則將取消其轉學復試資格;擬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轉學系統接受待審錄取通知書,否則將取消其待審錄取資格。
(五)轉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是否屬于同一學科類別,調整初試科目是否與轉專業相同或者相似,由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確定。
九、體檢與復檢
各專業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廳[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有關要求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統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標準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有關要求,所有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都要接受全面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披露與監督
1、規范復試流程。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復試,規范面試流程,簽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責任承諾書》。
(二)深化信息公開。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要按照規定在相關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統一向社會公布,公布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嚴格執行回避政策,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今年報考本單位研究生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不再參加復試。
(四)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和監督聯系方式: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6689753,電子郵箱;校紀檢監察室,電話-86699361,電子郵箱;學院紀委,電話-86689770,電子郵箱。
(五)本方案已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教學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上級主管部門文件和學校有關規定為準。
精神病學系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