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7 11:07:01作者:佚名
為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依照教育部《2023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中學生司《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碩士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教育部辦公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教學廳〔2019〕12號)、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我省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號)和浙江師范學院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的通知》(院通〔2023〕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診所實際情況,擬制訂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方案如下:
一、復試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創立復試領導小組負責擬定診所的復試投檔工作具體方案,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復試考評工作。
(二)復試小組
復試小組成員應以相關專業的導師為主體,人數通常不多于5人。
二、招生計劃
計劃招收專業碩士研究生共14人,其中全科醫學6人,外科學8人,按各專業120%的差額比列確定復試分數線。
三、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時間:制定2023年4月3日10:00
調劑考生的復試時間:制定2023年4月6日之后
(二)復試形式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方法,隨機確定考試復試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卷,每名考生的筆試時間通常不多于20分鐘,專業知識面試時間為3小時。
(三)復試內容及分值
1.英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
2.專業素養和綜合能力測試。
專業素養和綜合能力測試:主要對考生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綜合素養等進行全面考查和評價(問題分必答題與選答題兩類。必答題為所有出席筆試的考生都必須回答的統一問題;選答題是供考生隨機抽取回答的問題)。
3.專業知識面試:考評內容與《湖南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復試面試課目大綱范圍一致。
4.復試成績總分220分,其中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占20分,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養測試成績占80分,復試專業知識面試占120分。
(四)復試要求
1.資格審查
所有復試考生都要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和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造假者不予復試。
考生提早將材料用壓縮包(命名:專業+姓名),以電郵形式于4月2日8:00前將掃描件發送至郵箱。現場資格審查于4月2日15:30-16:30期間,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診所衛勤訓練中心二樓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分證。
(2)結業證書、學位證書。
在美國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認證報告。
應屆專科結業生持注冊完整的中學生證(或中學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
在2023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專科結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專科生,還須提供相關證明。
(3)應屆專科結業生遞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遞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4)初試準考證。
(5)《湖南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
(6)學院學習成績單及個人簡歷等。
2.收取復試費
考生通過網路收取復試費,復試標準為120/人。逾期不交者視為主動舍棄復試資格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具體交費形式可見《湖南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費交費說明》(附件3)。
3.現場復試
考生提早1小時抵達診所辦公樓六樓候場,完成身分認證并簽署《湖南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逾期未到者將視為主動舍棄復試資格。復試小組成員應于各專業復試時間提早30分鐘抵達指定考點。
4.思想政治考評
依據《湖南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審查表》(附件2)和筆試情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進行考評,考評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5.復檢
復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中學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擬投檔的考生,在擬投檔名單公布后7天內將二級以上診所開具的復檢報告掃描件發送至郵箱。《湖南師范學院研究生體格檢測表》(附件4)湖南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復檢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四、調劑工作
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調劑考生名單經研究生院初審通過后,考生方可出席復試。
(一)調劑原則
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步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參照考生的初試成績、科研、獲獎、本科所學專業等情況進行選拔。
(二)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名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考取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省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考取專業相同或相仿,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課目與調入專業初試課目相同或相仿,其中初試全省統一命題課目應與調入專業全省統一命題課目相同。
(三)調劑程序
1.所有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均須登入“調劑系統”,查看調劑專業信息,并在網上遞交調劑申請。
2.我院初審調劑考生信息后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批,審批通過后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考生須登陸該系統進行確認。同時,我院將在診所網站公布調劑復試名單。
3.擬投檔名單確定后,研究生院為擬投檔的調劑考生在“調劑系統”發放擬投檔通知,考生須登陸該系統進行確認。考生未按量接受擬投檔的,視為舍棄擬投檔資格。
五、成績核算
復試成績在復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績核算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第一志愿考生的綜合成績為初試總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即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復試成績。
(二)調劑考生的綜合成績核算辦法: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0%+復試成績。
(三)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錄取工作
(一)依照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計劃,依照復試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投檔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初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優先投檔。
復試成績高于132分的考生不予投檔;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投檔;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評結果不合格者不予投檔;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不予投檔。
(二)應屆專科結業生,2023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結業證書者,投檔資格無效。
七、其他
(一)所有出席復試投檔工作的工作人員嚴格遵循國家和中學有關研究生招生投檔工作的新政、法規。凡有違背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診所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象。
(三)復試結束后將復試登記表、復試錄音錄象等復試資料交廣東師范學院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存。
(四)復試結束后,給復試考生領取調檔函,在擬投檔名單公示后投檔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應將個人檔案調入我院。
(五)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大學要求上傳并遞交材料。考生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造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復試及投檔資格。為避免初試中有舞弊違紀考生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僥幸過關,復試上將嚴格查證考生的身分(包括核實身分證、學歷證書)。對在復試過程中違背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中學將從嚴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中學根據《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檢查。檢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未按規定時間出席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七)全體參與復試投檔的工作人員應堅持以人為本,為考生著想,做到耐心細致,為考生營造良好的環境,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