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30 22:24:47作者:佚名
2022年揭陽市中考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關于2022年高中階段招生的通知
·揭陽市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給初中實施方案
·揭陽市初中學歷考試考生志愿填報流程
·2022年高中招生計劃
· 中考普通高中報名表填寫常見問題解答
關于2022年高中階段招生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市屬學校: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辦〔2022〕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如何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見,請遵照執行。
1.精心安排考試工作
1.報名及志愿者申請。
1.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招生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具體要求按照揭陽市招生辦印發的《關于做好2022年揭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揭市招生辦函〔2021〕18號)執行。
2.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精心組織,采取措施,動員全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報名參加中考。
3.考生填報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入學申請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25日至31日,全部實行網上填報。各縣(市、區)教育局、學校要積極主動、正確引導、正確動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入學申請,鼓勵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入學申請。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尊重考生意愿,讓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自主選擇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依法保障考生公平選擇入學、接受教育的權利。嚴禁一切打壓、誤導考生填報入學申請等違法行為。要引導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大力宣傳國家和省對高中生的扶持政策,確保更多考生能進入高中階段就讀。
考生在填寫高中入學申請表時,一定要詳細了解學校的招生計劃和相關收費標準,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填寫申請表。
市屬普通高中、市屬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市、區)所轄公立普通高中實行就地招生。
今年,填寫揭東區戶籍、在榕城區(含原空港經濟區,下同)報名中考的考生或填寫揭東區戶籍、在榕城區報名中考的考生,在填寫區級公立高中申請時,可以選擇填寫報考揭東區公立高中或榕城區公立高中,但不能同時報考,即如果報考揭東區公立高中就不能報考榕城區公立高中,如果報考榕城區公立高中就不能報考揭東區公立高中。此規定明年不再執行。
借考考生將不會被安排填寫各高中院校報名表。
2.考試工作。
1.中考是確認初中生各學科成績是否達到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錄取的重要依據。
2.文化類科目考試科目及計分辦法按《揭陽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置通知》(揭市招生辦〔2022〕2號)執行。試卷形式:所有試卷采用計算機輔助在線審閱,每份試卷分為試題和答題紙,考生直接在答題紙上作答。
3.體育考試按照《關于揭陽市2014年、2015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準備工作的通知》(揭市教發[2013]430號)文件規定執行。
4.中考成績由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品德與法律、歷史、地理、體育等十個科目的成績和政策加分組成。
5.嚴格落實中考保密規定。根據教育部、國家安全局制定的《教育領域國家秘密及其具體范圍規定》,“全國教育省級統考試題(含分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使用前”屬于保密事項。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保密要求,確保中考保密工作做好,確保不出意外。
6.考生座位安排。考生座位號、考場由市招生辦用電腦隨機安排,并打印《揭陽市2022年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和《考場座位表》。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要嚴格按照《考場座位表》安排考場,確保考生按號入座。
7.考點由各縣(市、區)招生辦按要求統一設置、上報,并將設置信息于4月25日前通過揭陽市招生網報市招生辦。各考點按照《揭陽市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考點考試工作手冊》組織實施考試。未經招生考試部門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拍照、錄像。
8.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須組織考生參加藝術考試。藝術考試由招生學校負責,招生學校根據考生藝術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藝術考試合格名單,原則上按不低于招生計劃2:1的比例排序,名單在招生學校公示7天。如無異議,縣(市、區)招生辦于7月8日前將藝術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報市招生辦。
3.評分及成績管理。
1、市招生辦負責對答題卡進行批改,采用計算機在線批改方式。
2.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應于6月18日前通過市招生網站錄入考生體育成績。
3、中考成績由市招生辦管理,評定完畢后,市招生辦將學生成績數據及成績冊送達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并公布學生成績。
二、精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
1.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各批次錄取順序和時間安排如下:第一期提前批次(普通高中特殊人才)、第一批(普通高中普通生、定額生)錄取時間為7月18日至22日,第二批次(“三二中職階段”、中職)錄取時間為7月25日至29日;第二期錄取時間為8月25日至11月20日。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經市、縣(市、區)招生辦同意,可在全市未接收學生范圍內自行組織學生補課。
為確保第二批中職學校順利招生,7月23日,揭陽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將對已進入普通高中但尚未注冊的學生檔案數據進行歸集。
為增強招生工作的針對性,確保招生數據的準確性,8月23日,廣東省高中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將對已錄取但未報到的學生檔案數據進行歸集整理。
考生自7月18日上午11點起,可在所在初中學校(報名點)或“揭陽智慧教育”APP上查詢自己的初中入學考試成績和被錄取的普通高中學校。
2.招生計劃
各高中應于4月6日至15日通過省中考服務平臺編制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信息在省中考服務平臺報送后,學校不得隨意修改招生計劃信息,各高中招生計劃將于5月份由市招生辦向社會公布。
(三)錄取原則和辦法。
1.高職院校招生實行五年制“省統考”,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考生通過五年制“省統考”錄取后,可繼續參加初中入學考試和高中入學考試。
2.生源充足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要堅持擇優錄取原則,按照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學生意愿錄取。在中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榮獲三等功的軍人子女、駐一般地區軍人子女、退役軍人子女、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衛生人員子女、華僑、歸僑子女、歸僑、臺灣省考生。
3.普通高中實行平行志愿申報與錄取規則:各批次普通高中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進行申報。按照“分數優先、隨志愿”的原則,實行一次性申報。申報時先將考生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按志愿順序查找考生志愿學校。只要找到符合申報條件的考生志愿學校,就將其申報到該學校。考生一經申報即被錄取,不再參加其他志愿申報。
報考普通高中特殊人才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考試,提交檔案時按學校特殊人才招生計劃進行錄取,藝術考試合格者予以錄取。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未完成特殊人才計劃的考生轉入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錄取。
4.同分排序原則:如考生報考時中考成績相同,則按單科成績及分數順序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品德與法律、歷史、生物、地理、體育。
5.市、縣(市、區)招生委員會為每批次普通高中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普通高中根據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確定的錄取考生名單,通知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名等相關手續,并為報名考生建立學生檔案。
6.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在省中職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上進行,我市市屬中職學校招生工作分別由揭陽市招生辦、揭陽市技工學校招生辦組織實施,招生辦報送立案,學校錄取。
7.優質普通高中招收“限額生”錄取辦法,按照《關于印發《揭陽市招生委員會、揭陽市教育局》的通知》(揭市招生[2022]3號)執行。
(四)優惠錄取政策
1.軍人子女、公安警察子女、因公殉職的基層干部子女、消防人員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獨生子女”“二女兒”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在報名時可按照下列標準加分:
(一)在“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兩類海島”和“高危高危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包括已經工作并計劃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加30分;
(二)在作戰部隊、“二類地區”、“三類島嶼”連續工作3年以上(包括已經工作并即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或其子女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致殘軍人”子女、“受表彰獎勵”人員子女、“因公犧牲、致殘一至四級的公安英雄模范、公安警察子女”、“因公犧牲、致殘一至四級的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因公犧牲的基層干部子女,加加20分;
(3)少數民族考生額外加10分;
(4)考生父母均為農業居民,并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書》的,或夫妻均為農業居民,有兩個女兒且均已絕育的揭陽中考報名,對女兒加加3分。
2.平時榮獲三等功的軍人子女、駐扎一般地區軍人子女、退役軍人子女、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者子女、華僑、歸僑子女、歸僑考生和臺灣省考生中考成績相同時,可優先錄取。
對符合優惠條件的考生實行公示制度。各縣(市、區)招生辦、初中學校要按照《關于印發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辦函〔2022〕4號)要求,對符合優惠條件的考生進行公示。凡偽造證件、謊報優惠條件的考生,經核實,取消當年入學資格。各縣(市、區)招生辦在確認優惠對象無誤后,于5月30日前通過市招生網上報優惠考生特征,并于5月30日前將優惠考生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優惠考生名單報市招生辦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同一考生若滿足多項政策優惠條件,僅可享受分數最高的一項政策優惠,且不得與其他項分數累積;同時,滿足加分、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加分優惠。
(五)審查錄取結果、打印、歸檔新生名冊。
各學校錄取結果審核責任分級分類落實。省屬中職學校和跨市招生的市屬中職學校錄取的市外學生,可由生源地或招生學校所在地招生辦審核,也可由省招生辦審核;五年制繼續教育錄取結果由省招生辦審核。普通高中和其他中職學校錄取結果由市招生辦審核英語作文網,市、縣(市、區)所轄技工學校錄取結果由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審核。中職學校第一階段招生由市招生辦、技工學校招生辦報送檔案,招生學校在省中職招生服務平臺提交即完成錄取,無需再進行網上錄取審核。
省級中職學校新生錄取名單由省招生辦印制并審核歸檔,其他中職學校(無論本市還是外地)新生錄取名單由市招生辦印制并審核歸檔。省招生辦不再受理市級中職學校往年錄取名單加蓋錄取印章的申請。
3.加強招生政策宣傳
各地區、各單位要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完善信息發布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招生考試信息,確保招生政策傳達到每一所相關學校、每一位考生,特別是農村學校和農村學生、家長。
要宣傳國家和全省中考政策以及學校招生信息,提供政策解讀、志愿填報、信息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特別是今年是普通高中“雙志愿”招生錄取政策實施的第一年,要及時回應學生、家長、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敏感難點問題,有針對性、深入細致地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各初中要配合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向學生全面提供高中招生政策、信息、規定和要求,指導學生填報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虛假宣傳材料和信息。要準確解讀國家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殘疾考生、“雙晚”學生等群體給予更多關愛和幫助,不讓一個新生因經濟困難而放棄入學。
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制定學業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做好考試招生過程中的解釋和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切實解決考生提出的問題。同時要認真分析研判輿情,制定社會輿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輿情監測,杜絕虛假招生、宣傳詐騙等誤導學生的行為。
四、嚴格招生錄取管理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招生考試部門要加大統籌管理力度,按照國家和省高中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管理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和實施細則,加強高中招生管理,規范高中招生秩序,嚴格招生紀律,切實保證教育公平公正,維護良好教育生態,維護教育工作形象。
(一)嚴格計劃管理。各單位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級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認真編制招生計劃,統一審批學校招生計劃。各招生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高中階段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時間、招生標準、招生辦法等進行統一招生,不得隨意更改招生計劃,增強招生計劃的透明度和嚴肅性。
(二)加強招生管理。要嚴格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地方招生、市民招生的有關政策。民辦高中要嚴格執行審批機關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辦法,做到同步招生。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未經考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嚴禁普通高中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學生入學意向和個人信息。嚴禁跨校招生、招生后違規轉學。嚴禁與公辦學校聯合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嚴禁以選拔生源為目的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各類考試揭陽中考報名,或以社會培訓機構舉辦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除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經考入中職的學生。嚴禁借調生源、將學生與學籍分開、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初中入學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各中職、技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初中生,妨礙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
(三)加強學籍管理。高中要嚴格按照全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錄取結果辦理學籍延續,確保學籍系統相關信息與錄取制度相一致。自錄取之日起1個月內為學生建立學籍;嚴禁“空有學籍”、“學籍與學生分離”、偽造學籍、變相非法招收“留級生”“借調生”、出具虛假錄取證明、自行招收新生,或無學籍等行為。考生被錄取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報到手續。未經學校批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報到手續的,不保留其錄取資格,不予建立學籍。
(四)深化招生違法行為治理。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各級教育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招生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當地高中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招生監管機制,完善招生違法行為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積極公布招生咨詢方式、投訴舉報電話等,暢通舉報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考試招生全過程監管,嚴厲查處違反招生政策紀律和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化解矛盾。 要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對不具備辦學資格的學校及分校和未經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異地辦學學校,要堅決取消其招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