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30 11:52:28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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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業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大學。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徽省政府共建大學,國家國防科工局與教育部共建大學。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有效推進農村全面振興的要求,根據《 《關于印發2024年重點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秘[2024]2號精神),我校將繼續實施2024年普通高校專項“振興計劃”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及原則
合肥工業大學專項“高校振興計劃”招生工作由合肥工業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合肥工業大學本科院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合肥工業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振興計劃”招生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主要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到縣級以下(含縣級市)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高中就讀。具體實施區域由各省(區、市)確定。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須在實施地區農村地區,且本人須在當地連續戶籍3年以上;
3、我已連續三年在戶籍縣高中就讀并實際就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對考生的戶籍、學籍等資格進行審核。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1、2024年我校專項計劃招生168人,以教育部公布為準。我校將根據各省符合條件的考生人數并考慮生源質量,確定各省高校專項計劃名額,并在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被錄取的學生在我校宣城校區學習。
2、招生科目為理工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不分文理科,但考生選修科目必須符合所選專業的科目要求。選科要求請見下表。
3.招生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能源與化工、物流管理、環境工程、食品營養與健康。
四、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
(一)時間:2024年4月15日-4月25日24:00
(二)網址:(大學專項計劃登記系統)
(3)流程:注冊登錄后,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下載并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并蓋章后合肥工業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報名系統;考生上傳申請表后須點擊確認申請貝語網校,如未確認申請,則視為申請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審。
(四)材料要求:考生無需郵寄任何材料。上傳的掃描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掃描,不得復印合肥工業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材料不齊全、不明確的,我校將不予審核。
2. 申請表填寫及附件材料要求
(一)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須經中學審核并蓋章。
(二)高中期間獲得的重大獎項以及其他證明個人特長和優勢的材料必須在系統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獲獎證書及相應證明材料的照片或掃描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必須客觀、真實。考生偽造、涂改、篡改、偽造戶口、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將被視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并失去其高等學校特色專業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將被取消。對已被錄取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5. 遴選程序
1、注冊資格審核
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應完成考生戶籍和學籍資格審核并予以公告。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不予審核。
2.候選材料審核
我校將組織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在合肥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學生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教育部陽光學院公布5月31日前入學考試平臺。
我校“振興計劃”不組織資格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入場規則
(一)志愿者申請表
1.批次: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向合肥工業大學(宣城校區)高校專項計劃批次提出申請。具體報名時間和方式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寫三個專業偏好。建議填寫“專業科目調整”,否則有被撤回的風險。
(二)招生政策
1、優惠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參加2024年高考,其高考成績不低于全省同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招生控制分數線。
2.入學須知
(一)我校按照已公布的省級、專業計劃名額,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拔優秀考生。招生時,如申請省份學生人數不足,招生計劃將在各省之間適當調整。
(二)自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普通高校特科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備申請普通高校特科的資格。
(三)未辦結事項按照《合肥工業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規定》辦理。
七、監督機制
1、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領導高校專項規劃工作。堅持程序規范、方式公開,加強招生工作規范化管理。
2.合格考生名單和高校特色專業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省招生部門、高校三級信息公開為準。
3、學校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全程參與和監督。暢通投訴渠道,監督熱線——629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