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2 09:07:14作者:佚名
2. 國家機構標準代碼
13279
3. 校園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青山科技城航電路1號
4. 級別
本科
5. 學校層面
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6.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
VII. 證書種類
我院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8. 大學招生管理組織
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制定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章制度,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有關招生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確定學院招生工作原則和具體辦法。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審計辦公室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1)學院面向多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根據生源情況,招生計劃需調整,須向其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實施。
10. 預留計劃編號及使用原則
暫無預約計劃
11.專業教學與培訓使用的外語
學院的公共外語課程是英語。
12. 身體健康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規定執行,如考生體檢結果符合“學校不得錄取”條款的,學院將實行“不予錄取”政策。
13. 入學規則
1、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ii) 該學院對錄取的男女學生比例沒有限制。
(3)學校認可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減分政策和規定。
(四)學院將參考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已公布綜合素質測評方案的省(市、自治區)招生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信息,落實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5)學院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的有關規定,確定檔案轉入比例。
(六)學院對通過高校平行志愿錄取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隨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不設等級差。如考生分數相同,則參照原籍省份同等分數排序規則擇優錄取。考生分數達不到所報專業要求時,如考生愿意接受專業調整,學院將按照考生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將其調整至所報專業空缺專業;不接受專業調整的,學院不予錄取。已錄取的考生,只要愿意接受專業,符合體檢要求,即可錄取。
(七)在已實行高考“專業(類別)+學校”并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別)志愿須符合該專業(類別)選修科目要求,并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相關規定。已獲錄取的考生,只要符合體檢要求,即可錄取。
(八)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實行“高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考生所填專業組志愿須符合專業組選修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備案相關規定。已備案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從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不設等級差異。如考生備案分數相同,則參照原省份同等分數排序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專業志愿時,如考生同意專業調整,學院將按照考生備案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整至未填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的,學院將不予錄取。專業調整只能在考生備案的專業組內進行。已備案的考生,只要同意專業、符合體檢要求,即可錄取。
(九)藝術類(美術類)專業成績,學院采用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美術類)統一(聯考)考試成績,不組織單獨校考。專業、文化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綜合總成績排序,統一確定分數線。綜合總成績=文化成績總成績(按高考750分制計算)×50%+專業成績(按100分制計算)×7.5×50%。
14. 學費
學院各專業均按學分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費和學分費組成,每學年開始時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預收學費,具體信息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本科招生網公布。
15.住宿費用標準
經浙江省物價局批準,學生住宿費為每人·每學年2500元人民幣。
16. 資助政策
學院設有獎助學金種類十余種(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同時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臨時補助等資助政策,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通入學報到“綠色通道”2023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2023年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每年開展一系列送溫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