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3 20:57:28作者:佚名
申請人必須按照我校要求的時間和考核方式提出申請并參加考核。若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我校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布。
一、申請資格
(一)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香港、澳門申請人須持有①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申請人須持有①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港澳臺地區申請人學術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相當于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相當于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具有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申請人,其學歷須經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應屆畢業生須取得國家認可的預科證書(持有內地(內地)教育機構學歷者)或《國家海外學歷學位證書》(持有境外(境外)學歷者) )教育機構),否則入學資格無效。
(三)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規,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有2名與申請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信。
(五)申請部分專業學位項目的,還應當符合相關專業或項目規定的其他申請條件。具體要求參見《清華大學2024年港澳臺地區研究生項目招生目錄》欄目相關院系《招生須知》。
2. 學習方法
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兼讀制(part-time)兩種。各專業/項目的學習方法請參見專業目錄。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學習期間醫療費用自理。
三、申請方法
即日起至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點,登錄“清華大學港澳臺研究生網上申請服務系統”(),填寫申請信息,在線支付報名費(申請攻讀碩士學位:注冊費138元/人;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注冊費200元/人)臺灣清華大學,并在申請系統中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注:注冊申請流程分為三個步驟:注冊、網上支付、提交材料三步缺一不可,完成“提交材料”鏈接后注冊才算完成):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香港、澳門申請人須提供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居住證》掃描件及澳門居民”。來自臺灣的申請人必須提供臺灣居留許可的掃描件。有效身份證件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掃描件。
2、個人陳述:包括學術背景、研究生學習和研究計劃等,字數不限。
3、學位證書及學位認證報告掃描件:申請碩士學位者須提供學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申請博士研究生須提供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臺灣清華大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預計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 ,畢業后提交學位證書。具有境外(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還須提交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具有內地(大陸)教育機構學歷的,還須提交中國教育部學術信息網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應屆畢業生入學前應提交該大學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
4、成績單掃描件:申請碩士研究生須提供本科成績單,申請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成績單和碩士學位成績單。申請人提供的成績單必須由其就讀學校正式出具。
5、兩封專家推薦信: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的推薦信。推薦人在申請系統中在線填寫推薦信,推薦信須由推薦人簽名。申請人如最終被我校錄取,須在入學時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含書面推薦信)。因此,推薦人可以選擇將簽名的書面推薦信密封(也必須在密封信封的接縫處簽名)交給申請人暫存,或直接郵寄至我校招生部申請人被錄取后。研究生辦公室。
6、外語水平證明掃描件:如申請項目對外語水平有明確規定的,按照項目招生簡章或招生須知執行;如無明確規定,申請人須提供以下至少一項外語能力證明:托福/雅思(IELTS)/GRE考試/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全國大學英語考試(TEM)或其他證書或能夠證明申請人外語水平的證書。
7、申請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請注意:系統將于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8日中午12:00關閉。此后,您將無法注冊、提交申請、繳納費用或上傳材料。申請人必須留出足夠的時間來完成申請。建議至少提前 3 天進行。完成所有申請流程。無論您是否被錄取,所提交材料(包括成績單)的掃描件或書面件均不予退還。
應用說明:
1、每位申請人只能報考1個院系之一。
2、申請者在申請前應仔細核對自己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或申請條件(包括學校及申請院系、專業、項目公布的申請條件)。因不符合申請條件而產生的相關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申請人在申請前應主動了解申請程序和申請要求。未按要求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3、申請人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申請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實材料。網上申請信息填寫不正確或填寫虛假信息,導致無法評估、錄取或入學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4、上傳的各類證書、證明、證明材料必須是中文或英文原件。如果文件是其他語言,則必須同時上傳原件和經過公證的英文或中文翻譯件。請使用掃描儀將相關文件彩色掃描并上傳。不接受手機或相機拍攝的文件,也不接受復印件。
5、如需了解專業申請、導師申請、專業目錄招生須知等事宜,請直接與所申請院系或項目聯系。請在您所申請院系的網站上查看導師的個人信息。
6、請申請人在線申請并在安全的地方繳納報名費。因自身操作失誤或網上支付賬號、密碼泄露而造成的損失,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線支付注冊費之前請務必慎重考慮。若因各種原因無法完成申請或參加評審,已繳納的報名費將不予退還。無論申請成功或被錄取,所繳納的報名費均不予退還。
七、除招生專業目錄中特別注明的項目外,學生一般在北京校區接受培養。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經國家教育部正式批準成立。其入學標準、培養要求、學??位授予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國際研究生院的學生全部在深圳接受培訓,學校不提供住宿。
8.清華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身份。
9、申請人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申請情況、提交的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凡有學術不端行為、違反考試紀律、弄虛作假、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導致取消申請資格、拒絕錄取、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取消學籍。
10、我校及相關招生部門通過申請服務系統、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向申請者披露或發送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視為已送達。由于申請人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11、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招生政策和安排網校頭條,我校將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布。
四、審查與綜合評估
院系組織材料審核小組,對材料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評價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擇優確定綜合評估參加人員名單,通知申請人參加綜合評審。綜合考核一般包括筆試和面試,一般安排在3月至4月。具體內容、形式等要求和時間安排由各部門公布并通知申請人。建議申請人及時查看相關公告,并與所申請部門保持聯系。
綜合評審時,將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申請材料原件供院系查驗(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學位證書原件、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證明)學術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畢業院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或加蓋公章的認證復印件等)。考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綜合考核。無論綜合考核是否通過,申請材料均不予退還。
5. 入場
我院將根據申請材料審核、綜合考核等綜合評價,選拔港澳臺地區優秀研究生。錄取通知書一般在每年6月底或7月初發出。
6. 入場
新生應按我校規定的日期入學,一般為每年8月下旬或9月上旬。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新生辦理入學手續時,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具有境外(境外)教育機構學歷者)/持有中國教育部學歷信息網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持有內地(祖國大陸)教育機構學歷者)將接受我校資格審查,并參加新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對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其入學或學習資格。 。
7. 費用和獎勵
1.我校按照國家和北京市規定(2024年學費標準)向港澳臺研究生收取學費。除部分專門招收港澳臺研究生的項目外,其他港澳臺研究生學費與我校招收內地同類專業研究生學費相同(大陸中國)2024 年。
2.港澳臺新生報到注冊時須向我校繳納相應的學費和住宿費。全日制研究生醫療政策與內地(中國大陸)同類專業研究生醫療政策相同。其他費用自行承擔。
3.港澳臺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與內地研究生同等的資助和獎勵政策。研究生獎學金相關規定,請參閱《清華大學研究生資助及獎勵制度》(詳見)。關于專門為港澳臺研究生設立的獎學金,您可在入學后向我校相關部門咨詢。
4、港澳臺研究生在我校住宿需繳納住宿費。住宿費標準與內地(祖國)研究生住宿費標準相同。北京校區2023年錄取研究生住宿費標準上限為每人600元/學期。 2024年住宿費標準將在發出錄取通知書時注明。深圳2023年錄取研究生住宿標準約為碩士1000元/人/學年,博士1500元/人/學年。 2024年住宿標準將在入學時另行通知。不為非全日制(兼職)研究生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