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9 12:00:48作者:佚名
前言
今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工作的通知發布,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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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
堅決完成高職院校擴招任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高職擴招百萬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重大機遇河南省高職學校,有利于緩解當前就業壓力,有利于提升技術技能人才整體素質,將對促進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各地、各院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高職擴招的工作要求,切實把做好高職擴招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大工作考驗和重大發展機遇,切實提高職業教育辦學質量,努力為全國高職擴招百萬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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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確工作任務
(一)招生對象
1.下列人員可以參加報名:
凡具有本省戶籍、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的應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職職工、村兩委干部等“有一技之長、有培養前途”的群體(以下簡稱“擴招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此次高職擴招。
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招生)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再重復報名,考生可直接進行高職擴招志愿填報。
2.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已被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職業教育對口升學、單獨考試招生等錄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校錄取的新生。
(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5)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填報志愿及錄取等工作由省招辦統一安排。8月底、10月份,省招辦將再組織兩次高職擴招補報名工作。
(二)招生院校
省內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學校和具有高職(專科)招生資格的應用型本科高校(以下簡稱“擴招院校”)可申請開展此類招生,鼓勵國家優質校、省級職業教育示范校努力挖掘潛力,積極參與高職擴招工作。
(三)招生計劃
各高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專業優勢、所處地域等情況,統籌安排招生計劃,具體申報和編制要求另行安排。所有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審定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后執行,嚴禁沒有備案和沒有安排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