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2 10:00:39作者:佚名
特急粵教考函〔2013〕4號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各有關高等職業院校、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及《教育部關于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結合我省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實際,按照規范管理、分類指導、簡化程序、方便操作、統籌兼顧的原則,進一步深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F將做好2013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含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及高職院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對口自主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省委、省政府“雙轉移”戰略,以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為根本宗旨,以改革創新為發展動力,堅持有利于中高職教育協調健康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堅持有利于引導職業院校緊貼產業發展需要、加強人才培養針對性與適應性的原則,堅持有利于促進職業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形成鮮明辦學特色的原則,探索構建縱向銜接、橫向貫通的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突出以素質為重點、以能力為本位、以技能為核心的職業教育教學特色,進一步完善“知識+技能”的考核辦法,探索逐步建立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統籌協調、分類錄取的招生錄取機制,為建設人力資源強省和現代產業體系培養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院校、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院校
2013年招收對象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往屆畢業生的試點院校: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順德職業技術學院、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廣東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河源職業技術學院、清遠職業技術學院和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等15所高職院校。
2013年招收對象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往屆畢業生的試點院校:廣東外語藝術職業學院、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廣州城市職業學院、東莞職業技術學院、佛山職業技術學院、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和廣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等7所高職院校。
各高職院校應根據本校具備的招生形式以及生源類別、生源情況和技能型人才培養特點,確定專業培養目標和培養內容,根據學生類型單獨編班、單獨制定實施教學計劃、單獨進行教學評價。招收中職畢業生的專業原則上學制設為2年,因人才培養需要確需將學制設為3年的,由高職院校確定后報廣東省教育廳及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