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3 11:33:03作者:佚名
(3)核實審定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在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省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學校頒發錄取通知書。被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資格。
第二十一條 凡被我院單招考試確定錄取的考生2022年云南省高校單獨考試招生招生章程匯總,擬錄取名單由學校在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省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我院頒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原則上學校不自行設定高職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項,按2022年省教育考試院照顧加分政策執行。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 在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自覺接受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第九章 新生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四條 新生報到:考生錄取后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攜帶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檔案,按照入學須知要求到校報到。
第二十五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費標準:我院各專業學費按豫發改收費(2021)456號文件規定標準暫定。具體學費標準如下: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住宿費擬定為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書費預收500元/生?年(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為學生代購教材。教材費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七條 學院建立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院學生資助獎勵項目: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600元/人/年),新生入學獎學金(1000元/人/年),退役士兵學費補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應征入伍學費補償代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生源地或校園地貸款(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申請程序:
獎勵類項目:個人申報→班級評議→院系推薦、公示→學校審核、公示
資助類項目:困難認定→個人申報→班級評議→院系推薦、公示→學校審核、公示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鄭州工業安全職業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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