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6 15:22:34作者:佚名
39.自治區招委會根據高校在我區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確定各批次或相應招生類型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40.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國家規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組織考生面試、測試,并作為錄取依據。
41.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應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自治區招生辦補充投檔2022年內蒙古高考志愿填報流程,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42.我區屬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絕大部分考生為少數民族。高校錄取新生必須按規定錄取符合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錄取。
43.投檔原則和辦法
(1)傳統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提前單獨錄取批次采用傳統志愿方式投檔,投檔原則為“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即:投檔時,先將考生按院校志愿分開,再依次按照志愿順序將填報同一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特征總分高低排隊投檔。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遠遠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投檔分數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投檔。
(2)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和辦法
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即:投檔時,分科類按特征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先后順序,根據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順序從A到J進行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且計劃未滿額的院校,即向該校投檔。平行志愿進行一輪投檔錄取后,未錄滿的計劃向社會公開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視情況可進行一次或多次。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文、理科類不同單科成績高低順序進行:
文史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排序;
理工類特征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排序。
當出現考生特征總分、所有成績完全相同,所填報志愿也完全相同時,采取全部投檔處理。
44.已被高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錄。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再安排補錄。
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后,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準考證到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或自治區招生辦校驗真偽,由報名地教育考試招生機構打印《西藏自治區2022年區內考生錄取成績志愿表》蓋章后裝入考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