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23 21:40:19作者:admin2
2006年9月1日,修訂后頒行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從法律的層面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法律不再只是停留在文字上,而是實實在在的行動。
這一年,西部農村首先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2007年春天,這項改革推及到全國農村;同年秋季,全國農村義務教育在免交學雜費的同時,還免收教科書費,1.5億學生因此受益。2006年至2010年,國家財政將新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21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