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8 09:21:41作者:admin2
江蘇科技大學蘇州理工學院本二批次招生中的專業新生入學第一學年學費標準按5800元/年預收;本三批次招生的各專業新生入學第一學年學費標準按文史類專業14000元/年,理工類專業15000元/年預收。在第一學年結束時,根據學生實際所修的學分進行結算; 第二學年及以后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文件政策,按學分制規定收費。
2021年廣東省下發的《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等事項的通知》,確定了從2021年開始廣東省針對“中人”養老金的補發政策正式開始實施,2021年,增發30%,到了2022年增發50%,以此類推直到2025年增發100%。
從這我們可以看出,廣東省到了2022年,正好會發放50%的增發部分。當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增發部分的養老金,根據文件要求,只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退休人員才可以享受到50%增發養老金的部分:
1、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2、1993年12月底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3、1994年1月至1988年6月30日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
從對過渡性養老金、十年過渡期的定義以及廣東省十年過渡期的例子大家可以看出,第一,養老金增發部分并不是誰都可以領取的,需要滿足特別的條件才可以;第二并不是所有省份到2022年都會增發50%的養老金。主要還是要看所在省什么時候下發增發政策,一些實施比較早的省份嗎,2022年可能以及下發70%的增發部分;像廣東,到2022年會下發50%增發部分,還有一些省份還沒有開始。所以不同省份,下發的時間和比例各不相同,并不能一概而論。
第一類是“企業中人”,我國大部分地區是在1992年建立的養老保險統籌制度(部分地區會稍微有延遲,一般是在1992-1997年之間),對于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在1992年之后退休的員工我們會叫做“企業中人”;
第二類是“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因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前自己是無需繳納社會保險的,在退休后根據在職時的職級以及薪資按照不同的比例領取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但是在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也并入到養老保險統籌制度中,所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樣要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對于在2014年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之后退休的人員叫做“機關事業單位中人”。
不管是企業中人還是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在退休后除了能夠領到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還可以領取到一筆養老金叫做“過渡性養老金”。很多人會以為過渡性養老金和十年過渡期是一回事,但事實上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為了彌補在養老保險統籌制度建立之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從而個人賬戶里面的金額過少,導致退休后養老金過少而實行的保障政策。而十年過渡期是為了讓統籌養老保險制度順利實施而采取的措施,按照“保低限高”的方式 ,每年增發10%的,一直到增發100%,十年過渡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