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07 21:43:26作者:網絡
農村獨生子女中高考可加10分,依據《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河北省農村獨生子女參加省中考、高考時給予增加10分照顧。”根據這項規定,農村獨生子女考生辦理加分手續時,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業戶口;父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考生本人為農業戶口。
辦理具體程序如下:一、符合加分條件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和證件,分別到鄉、縣、市人口計生部門辦理中高考加分手續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各單位將明確有關專職人員辦理此項工作。二、嚴格審批。在各縣(市、區)辦理完相關手續后,加分人員將分別到市人口計生委獎扶辦辦理審定手續。
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省級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符合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等條件的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另外,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