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8 04:45:18作者:admin2
閩江學院轉專業:
一、轉專業的原則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特長者(提供所獲得與轉入專業相關學科的省部級以上的競賽、發明、創造及科研成果獎等有關證明);
2、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3、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須參考高中及錄取成績等);
4、因學校調整學科專業建設方向,某專業停招,原專業留(降)級、休(停)學或保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復學,不轉專業無法學習者;
5、學生在本專業同年級成績總績點名次在前15%以內。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年者(本規定第一部分第一條2、3款所及學生除外);
2、專科轉入本科者;
3、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4、高職單招轉非高職單招者(因留降級或休停學期滿復學,下一級無此類專業者除外);
5、委培、定向、保送生要求轉專業者;
6、受學校嚴重警告以上(含嚴重警告)紀律處分者;
7、無正當理由者。
三、轉專業的辦理辦法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本規定第一部分第一條2、3款所及學生除外),各系于學年結束前五周,根據教學資源等實際情況,向教務處報送相關年級各專業擬接收的學生人數,教務處審核后向學生公布。
2、各系成立學生轉專業考核小組。一般由3-5人組成,考核小組組長由系主任或分管教學的副主任擔任。考核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其方案應提交教務處,在考核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正、擇優選取。考核原始記錄應作為檔案保存備查。
3、本規定第一部分第一條中第2、3、4款所及學生,可以不參加考核,但由學院根據學生具體情況安排到相應的專業學習。
4、學生符合條件在本系內轉專業者,經本系考核同意后,于新學年開學前,將審批表報教務處審核,院領導審批、發文、歸檔。
5、學生跨系申請轉專業應在學年結束前三周書面提出,并到所在系索取轉專業審批表,經本系研究,符合條件者,由系主任簽注意見后,送交教務處學務科,學務科分類后送交相關系,相關系轉專業考核小組考核后,經系主任簽注選取意見交回學務科,由教務處審核、公示后報院領導審批、發文;教務處與相關系辦理有關轉專業手續,并歸檔。
6、享受某種特殊專業補貼者轉入非享有特殊補貼的專業,必須退還原享用的補貼費。
7、若轉入專業學費標準高于原專業者,須補足當年學費,以后按轉入專業標準交費。
8、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原領教材自行負責處理;新教材由教務處積極補訂。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無論在哪個學校,差專業轉到熱門專業可能性基本為零,你要知道高考錄取的時候分數就相差很大,如果都能轉,那不是亂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