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8 11:15:35作者:佚名
11丨入學規則
一、為探索“綜合評價、多重選擇、擇優錄取”的選拔招生模式,學校堅持正確導向、公平、公開、科學、實效的原則,舉辦“校園開放”日”活動。 考生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校園開放日”活動,學校根據考生在“校園開放日”活動中的綜合表現和報名材料,形成“校園開放日”成績。詳情見《上海科技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簡章》。
2.參加學校“校園開放日”活動并獲得“校園開放日”成績的考生,須在所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國統考預科本科申請欄填寫,否則其“校園開放日”成績將被取消。未獲得“校園開放日”成績的考生也可在本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預錄取本科申請欄填寫(除考生文化成績(含教育部及所在省份相關政策規定的加分)應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招生批次的省份,執行各省份招生辦確定的特殊招生控制分數。
3、各省招生辦公室按規定向我校提出申請(申請比例由各省確定)。
4、學校根據考生最終成績(包括高考總成績和我校“校園開放日”成績)滿足被錄取考生的第一專業選擇。 最終成績相同的考生,將通過比較我校“校園開放日”成績、高考數學學科成績、高考語文學科成績,依次錄取。 若以上三項成績再次相同2024年上海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予以錄取。
5、我校承認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加分的政策。 我校原則上承認考生所有加分中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過20分。
6、各省份具體招生辦法以省招生辦公布的內容為準; 涉及高考改革的省份招生規則和程序2024年上海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按照省招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