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24 11:04:47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獨立學院,學校地址為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6號。
第三條 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證書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應當全面貫徹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學校還應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有關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不一致的,以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重點政策支持,兼顧往年招生情況等因素,制定省級及主要招生計劃。
第三章 普通專業招生原則
第八條 對于已被學校普通專業錄取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即備案分數)”的原則確定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如考生備案分數相同,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一備案分數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最后對專業偏好無法滿足且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進行處理。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各專業選修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使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將作為錄取過程中安排考生調整專業的重要參考。
第九條 報考我校外語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科目必須為英語,其他專業不受限制。
第四章 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原則
第十條 報考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相關專業統一考試,或者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組織的相關專業學校考試,專業考核合格(以下稱專業成績達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十一條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達到同一批省內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0.6+(專業成績/專業滿分)*0.4]*750)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按語文、數學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二條 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同一批省控制最低分數線的,按立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立項成績相同的2024年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音樂(師范)專業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同批次省級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 報考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同批次省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五條 報考美術學(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攝影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同一批省控制分數線的,按立項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立項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成績總和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六條 報考書法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同批次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文化滿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0.5]*750)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按語文、數學成績總和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報考體育教育(師范教育)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同批次省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報考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達到同一批省控制分數線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五章 身體健康要求
第十九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注冊,取得學籍。凡在體檢中作弊或隱瞞嚴重疾病者,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附則
第二十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學校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3]154號)2024年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具體收費標準為:人文社科、體育類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校學生公寓視情況收費。學費、住宿費最終執行標準以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最新批復為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學校教學需要,入學后的新生公共外語課程統一以英語授課。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23)86152006、86152007。督導電話:(0523)86153562。招生網站:。學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