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8 20:44:17作者:admin2
目前廣州限購政策是,廣州戶口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可以購買2套住房,家庭包括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外地合同以家庭為貸款可以購買一套住房,但是需要提供五年內連續繳納3年的社保或者是稅單。
1、限購令是2010年4月30日廣州出臺,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的:從5月1日起,廣州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一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2、2010年4月新國十條:《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出臺后,一些房價過高的城市相繼頒布限制家庭購房套數的規定,被稱為“限購令”。已有49個地級以上城市實施限購令。
3、如廣州規定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售房,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宅。
4、政府可在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指定的40個重點城市統一實施基本限購令:各城市本地戶籍與持人才居住證家庭,多限擁有兩套住房;外地戶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擁有一套;兩次購房時間需相隔兩年以上;禁止公司購房。
5、中國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應該遵循的原則是對市場干預少、符合行業發展規律從而有利于長期穩定發展的政策體系。為此,在加強住房保障之外,在廣州城市應長期實施商品住宅限購,徹底遏制投機和過度,同時取消一些現有非市場化的調控措施,可以確保行業長期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