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8 23:17:15作者:admin2
廣州出臺的“限購令”核心內容包括四大方面:一、堅決遏制炒房,戶籍家庭和常住非戶籍家庭(一年納稅聲明),限購一套房;二、非常住家庭不準在廣州購買;三、未滿18歲不得單獨購買商品房;四、境外購房,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具體:一、、對在廣州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廣州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廣州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廣州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廣州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購買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