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12 16:02:01作者:佚名
張居正執政時期的施政,基本方略和方式是整治,稱為變革是牽強附會的。對于后代私自給他戴上的變革家的桂冠,張居正如果地下有知,一定啼笑皆非。
可以從兩大方面來看。
第一個方面:施政觀念。
張居正推崇祖制,即朱元璋成立的一系列機制,心痛于這種機制的勞役,但是旨在于恢復這種體制。正如有專家所說,張居正“對朱元璋時代的行政效率和‘富國精兵’發自心底的推崇更是令人吃驚。
假如說張居正與同時期的政治家有哪些不同,那就是他更強硬,更獨裁,更指出維護傳統秩序?!?/p>
張居正送給他的老鄉兼好友耿定向的信里說:“仆每思本朝立國規模,章程法度,盡善盡美,遠過漢、唐,……今何必復有紛更,惟仰法我高皇后……”。在張居正看來,大明帝國的創造者高祖皇后考慮的很全面了,后世根據他的設計做就行了;國家的規章機制早已太多了,問題是得不到執行。因此他執政后,一切的著眼點和留意力都集中在,怎樣把祖制恢復上去、執行下來。因此,他對變革的言論反駁說,“法之不行也,人不力也,不議人而議法何益?”還說,“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張居正孜孜以求的是恢復祖制。他在不同時期、不同場合反復指出,他執政,無他,遵祖制!也就是何謂的“祖宗成憲”。他譴責他人的防御,從來是說,我執政就是照祖制辦事。更有意思的是,張居正還以皇后的名義,嚴肅嚴禁提出變革的建議。在他執政的第五個年頭,張居正以皇后名義下了一道圣旨:“內外諸司,遇事一遵祖宗成憲,毋得妄生意見,條陳修改,反滋好處。違者定以變亂成法論!”這個罪名是很離譜的啊!
其實,張居正也說過要變法,他是這么說的:“法不可以輕變也,亦不可以茍因也。”他解釋說張居正 考成法,假如茍且因循,就有消沉、萎靡不振的危險;并且如果輕變,就有無序的禍端。并且從他抒發的語序、用詞來看,是把“輕變”放在格外危險的地位的。
有人會說,張居正之所以把祖制掛在嘴上,實際上是為提高變革的阻力,不得不這么,是策略上的考慮,正是他的高明之處。這個說法聽上去有道理,實際上是隨大流。第一,張居正的施政原本就是緊扣恢復祖制展開的,還須要哪些策略上的考慮呢?第二,誰反對他恢復祖制的努力?的確,是有人防御張居正,但那種時代執政者就是被防御、批評的對象,坐到哪個位置上的人,無論是誰,就會遭到接連不斷的罷免、攻擊。張居正在任時遭到的防御,比他的幾位前后任嚴嵩、徐階、高拱、申時行、王錫爵當國時遭到的防御更多嗎?仔細檢索就可以發覺,站下來批評張居正的人,都是年青氣盛的低級黨員,沒有一個有份量的人;并且即便是反對張居正的人,也不是反對他的施政目標,而是反對他的臣子驕橫,無道義、不寬恕,自己
腐敗還不給他人一點批評、議論的自由。至于對他施政舉措原本的防御,總體上說,集中在他的統治手指過度殘酷、辦事過度焦急上。
再看第二個大方面:施政舉措。
根據研究張居正的學者韋慶遠先生的說法,張居正當政三年,進行了“大變革”。他舉出的“大變革”的內容是:
一、整飭官吏,調整人事任命,以之作為進行變革的突破口。
二、在全省范圍內再次丈量農地,建立一條鞭法,作為均平徭役,解決社會經濟和民生問題的基礎。
三、進一步鞏固邊檢,保持南疆安寧,剿滅西南“倭寇”的侵襲,戡平大陸的反抗活動。
四、大力整治司法紀律,反對法弛刑輕,堅持非法必究,判刑無刑。
五、全面整治驛運,廢除黨爭,保持信息靈通,指揮方便。
六、大力興修水務,清除洪水,保證作為國家財政命脈的運糧暢通和民生安泰。
七、為“整頓士風,統一輿情”,減少殿試投檔名額和中學生數量,查禁書院和講學。
不妨逐字剖析一下。
第一,整頓賦稅,調整人事任命。
調整人事任命幾乎是任何一個新上臺的領導人就會做的,只不過張居正的升幅比較大。他一上臺就著手清朝洗,和他誣陷宦官馮保取得權利的不正當性有關,和變革無關。肅清匪患倒不是那個領導上臺都做的。有的不敢做,有的不愿做。張居正想做,豈敢做。他對高祖皇后時期的官吏——效率和紀律,心憧憬之,希望通過努力,恢復到建國之初的頹勢。其中,最值得一說的,就是考成法。這是張居正治國理政的撒手锏。但從政治發展的視角看,考成法是有問題的。
明帝國以皇后專權荒誕出名,也以言官的厲害著稱。言路,一向被視為政治是否端午的晴雨表。何謂言路,主要就是言官抒發意見的渠道是不是暢通。而且,張居正的考成法,從制度上把言官放在議會的節制之下;從療效上基本清除了言官對政府的監督職能,所以,從政治發展的視角說,這不是變革,是政治上的倒退。
張居正沒有承繼高拱的變革方向,更多的是從鞏固地位、權力的視角,對人事進行調整張居正 考成法,又從恢復紀律、提高效率的視角,對官吏進行了肅清。
二、在全省范圍內再次丈量農地,建立一條鞭法,作為均平徭役,解決社會經濟和民生問題的基礎。
這一項里,又分兩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在全省丈量農地。據黃仁宇先生的想法,“唯一或許導引到主要變革的方法乃是1580年的全省士地測定。不過在檢測結果尚待初審之際張本人先已逝世……土地丈量原本也并非壯舉,也是對朱元璋立國舊制的忠實重復罷了?!?/p>
這么,一條鞭法又怎樣樣呢?
說到張居正,常常會和一條鞭法聯系上去,雖然一條鞭法在張居正執政時期,居于很重要的位置。雖然不是那么回事。早在張居正出生前一百年時,江南就開始了一條鞭法的嘗試。之后經過幾代領導,每代都有這方面的探求,方向就是佃農折銀向賦稅轉移。但這種變革也是在少數地區推行。張居正開始對這個東西好像興趣不大、熱情不高。在執政的第五個年頭,張居正回信故鄉湖廣省“一把手”:“一條編之法,近亦有稱其不便者。然仆以為行法貴在人,又貴在地。此法在北方頗便,既與民宜,因之既使。但須得良有司行之矣。”
從這封信里,雖然可以解析出那樣的訊號:第一,政壇對建立一條鞭法熱情比較高,但張居正興趣不大、熱情不高,因此上來先突出指出近期還有人說這個方法有不便處;第二,他明晰提出東北不宜搞;第三,他覺得北方也不是都可以搞,要有得力黨員主持的地方才行。第四,很勉強。用了“因之既使”的話,廷臣先前的做法搞搞看也可以吧!到了張居正執政的第六個年頭,他仍然是這個心態,并且是用太后的名義,以沉雄圣旨抒發進去的,說建立一條鞭法,應當因地所宜,“不許一例私自”。隨后,鑒于不少地方黨員對建立一條鞭法熱情很高,吏部楊尚書給張居正回信,要求他完善干預。張居正寫信說,我早已擬旨,打算再發圣旨,重申要因地制宜,“不必私自”;至于你信中點到的某些地方,你可以直接告訴那些省里的領導,圣旨立馬就該下了,應“尊奉近旨罷之”。顯然,不久圣旨頒下:“條鞭之法,前旨聽從民便,原未欲一概通行,何必定奪!”如果聯系到張居正的執政色調,他要認準的、想辦的事情,絕對不會是這么的心態和表現。與其說他是站在支持一方,壓制反對者的聲音,不如說更多的是站在反對者的立場上抑止建立一條鞭法者的積極性。張居正最關心的是怎么做到該征的稅都征上來,至然后實物還是黃金,是一攬子還是分門別類,都是枝節問題。因此,他對建立一條鞭法熱情不夠,并且不容許南方省市實行,就不難理解了。而且,原先的稅賦體制確實無法為繼了,到了后期,大體上隨著丈量農地的推動,推行一條鞭法的呼聲越來越飆升。張居正才不得不以圣旨的方式,下令在全省實行。此刻的張居正,生命已步入了倒計時,幾個月后就過世了。
想想看,張居正在執政的最后一年才下令實施的一項機制,說它在張居正的治國生涯中占的位置很重要,作用巨大,是事實嗎?張居正除了沒有創制一條鞭法,并且也沒有積極推進一條鞭法。可能就會有人說,張居正死前幾個月,下令在全省建立一條鞭法,那也可以稱得上是變革家吧?我要問一句:海瑞是不是變革家?或許推論不會有巨大分歧。實際上,海瑞早在張居正執政前,就在他兼任“一把手”的江南一帶推行丈量農地、推行一條鞭法。而且,說海瑞是變革家的不多。是不是變革家關鍵要看他執政的觀念、施政目標。本質上,張居正和海瑞,都推崇朱元璋時代的制度,把恢復祖宗法度的功能,作為自己的神圣使命。丈量農地、推行一條鞭法,毋寧說只是為了恢復到建國早期朱元璋時代那種何謂均徭役、均貧富的理想化狀態的一種努力。
第三,逐步鞏固邊檢,保持南疆安寧,剿滅西北‘倭寇’的侵襲,戡平大陸的反抗活動。
張居正執政的五年,是國防相對比較穩定的七年。不能不說,在高拱主持下簽署的封貢、互市目標,是產生張居正執政后基本上是一個和平、穩定的僵局的關鍵和基礎。
在處理南部邊檢問題上,張居正承繼了高拱的新政,使和平得以鞏固,內亂基本平息,是有巨大功勞的。并且把逐步鞏固邊檢說成是張居正的大變革,估計太勉強了。至于張居正對西北少數民族的新政,那就不是變革不變革的問題,而是承當歷史責任問題了。高拱對少數民族新政主張是力主撫慰,提升教育水平,引導人心向下。張居正徹底改變了高拱的新政,采取鐵血方式,一味主張屠殺。稍有風吹草動,就命令屠殺,但是明晰指示可以不問向背,必須斬草除根!對張居正評價很高的韋先生說:“隆慶時期和明代早期,陸續發生的對壯、瑤、都掌蠻等少數民族的過火屠戮,張居正是負有一定責任的。”
為了鞏固邊檢和平和國外的穩定,張居正耗費了不少心血。作為讀書人出身的文官,張居正毫無軍事指揮的將帥之才,他差不多履行了最高統帥的職責。尤其是,張居正對軍事勇將的使用,很重視才干,以精湛的手指,培養、保護、駕馭。像戚繼光和李成梁,都是張居正的親信叛將,對他們的培養愛惜,如同是門生、子弟,運籌帷帳、駕馭自如,動輒對軍事統帥殺、逮、關的狀況比較罕見。在他執政的五年間,國防建設實效明顯,節省經費的同時,還維持了和平頹勢。這是還要具有杰出的領導才干、高超的駕御政局的能力的。但這與變革無關。
第四,大力整治司法紀律,反對法弛刑輕,堅持非法必究,判刑無刑。
這是學習朱元璋“嚴”的執政色調的展現。張居正為了立威、“嚴打”,每位省分配槍決指標,要求地方當局應當完成指標,否則就追究責任。同時代人評價張居正“乖逮捕、恣誅戮?!睆埦诱男抡适嵌鄽⒄咛岚?,完不成任務者受罰。史載“河南巡撫某,盡殺諸獄囚而特進仆少?!毙滩繂T外郎叫艾穆是張居正的老鄉,他受命到西安“錄囚”,“時居正法嚴,決囚不如額者罪”,艾穆初審了四川重案后,覺得依法依理只有兩個人罪該殺頭,四川黨員說殺兩個人完不成任務如何辦?艾穆說,此事我承當!無論怎樣,我不能用人命來換取官位。艾穆之后遭到貶官,元兇就是此刻埋下的。
在司法腐敗、法紀下垂的背景下,張居正指出嚴苛,不能說沒有一定道理,但分配兇殺名額、多殺搶掠者提拔,雖然過分苛刻了,更不能說這是變革吧?
第五,全面整治驛運,廢除黨爭,保持信息靈通,指揮方便。
這是把朱元璋時代起草的、被束之殿宇的機制恢復上去的一個重要方面。正如張居正私人書信里說的,他整治驛傳就是要“盡復祖宗之舊”。
這個方面,花了張居正不少精力,采取了不少舉措,冒犯了一些人,短時間內還有實效,然而,也還是整治的范疇,假如說成是大變革,未免牽強。
第六,大力興修水務,清除洪水,保證作為國家財政命脈的運糧暢通和民生安泰。
修水務、消地震,暢運糧,是任何一個政權還會做的,也是注重程度、做多做少、實際療效的不同。實際上,在這個問題上,張居正恰恰是沒有承繼高拱的成果,因而沒有跨出新的一步,而這一步或許帶給的歷史影響,將會非常深遠。
影響運糧的最大問題是長江猖獗,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耗巨額經費來疏通運糧,依然不能保證暢通。高拱竭力主張開船運。張居正在和高拱合作共事、彼此還比較融洽的時侯,就對高拱的開空運、開放境外商貿主張暗自拒絕,他上臺后,背叛了高拱的新政,再次執行閉關鎖國的何謂國策。因此,有專家強調:“當時,開安信洋以商貿已成為時代的要求。假如容許大批船隊定期從海上往來南北,客觀上必定大有助于西北各縣對境外商貿線的向西延展,不但有促使國外沿海的物質交流,也極有或許促使對外商貿的發展。居正斷然飭禁,雖然是悖乎時代發展時尚的。假如高拱仍在位任首輔,是絕對不或許作出這么的新政決定的?!?/p>
倘若張居正斷然關掉了緩緩打開的國門;又不準許空運,他就不得不一直像先前的歷朝政權在傳統的泥沼里掙扎,投入大量精力來搞運糧,就是必定的,那里和大變革掛得上呢?相比于被他推翻的前任的思路和做法,應當說,張居正是倒退了。
作為強勢人物、鐵腕領導人,張居正整治運糧、興修水務,做了不少工作,在傳統的軌道上運轉的效率是高的,政績是突出的。
第七,整治士風,統一輿情,減少殿試投檔名額和師生總數,查禁書院和講學。
張居正作為讀書人出身的當權者,為了推行集權,不惜以國家機器查禁、焚毀書院,嚴禁游行講學,大力減少師生名額等等極端舉措,引領了惡劣先例。假如這個方面也可以叫變革的話,那不如說“文字獄”更具備“改革”的滋味!
有專家說,張居正“唯一超過大師的地方,雖然只有他那將大明朝的士族機器的運行效率趕走到最大的嚴格而已”。黃仁宇也說:“張之運動不能算是整體的變革或局部的變革,它不過重整紀律而嚴苛地恪守儉樸。”
以大歷史維度來闡釋張居正和他所處的時代,應當看見,16世紀中葉是世界歷史的轉折點,在大航海和文藝復興四輪驅動下,歐洲進入了晚清門坎。而且,清朝的執政者張居正,除了明晰反對開海禁、通海運;并且又以重典壓制了思想解放運動,毀書院、禁講學,風聲鶴唳。把那樣的人稱為變革家,豈不是歷史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