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6 20:26:27作者:佚名
為有效開展我省普通高等學校2022年春季考試(以下簡稱“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安全順利完成各項任務,現就有關事項現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實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春季高考錄取的考生與夏季高考(以下簡稱“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性質相同。 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成立以分管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統籌協調,明確任務、分工和責任,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順利實施。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2022年,廣東省高職院校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以下簡稱“憑學歷招生”),普通高等學校按統考招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3+證書”)。 工作按照本通知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22年高職院校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的通知》(廣東省教育考試函)開展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2021〕25號)《關于對2022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招生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廣東招生辦普[2021]41號)2022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相關招生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嚴格管理,認真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一)批次安排及評分線劃定
1.招生批次。 “憑學歷錄取”不分批次。 “3+證書”招生分為本科批次和??婆?,按照先本科后專科的順序招生。
2.錄取成績。 2022年廣東省“雪橋招生”和“3+證書”招生錄取分數線劃分詳見《關于公布2022年春季普通高考最低分數線的通知》廣東省高等學校》(粵照[2022]1號)。
(二)投資原則及比例
1.“憑學歷招生”分為普通類和藝體類(含體育、音樂、美術、舞蹈、廣播電視編排,下同),實行專業組平行自愿投票模式學院和大學。 高校專??業組計劃按1:1比例提交。
2、“3+證書”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意愿,符合錄取專業相應證書要求并通過相應專業的考生中等職業學校和職業技能考試一次性轉入學校,招生機構根據合格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合格考生的確定和考生總成績的綜合,詳見粵招生辦[2021]41號及相關院校春季高考錄取規定。
3.對批次“3+證書”大專高職學生和退役軍人,實行高校專業組并行自愿報送模式。 根據各學院專業組的計劃,按照1:1的比例進行投稿。 考生文化總分及排名將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檢索并發送給院校。 招生院校根據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對所申請院校專業組的意愿及相關證書,分批錄取學生。 其中,退役軍人考生錄取分數線另行確定。 招生時,原則上先辦理職業學校學生批次,后辦理退伍軍人批次。
4、內地西藏、新疆中等職業學?!?+證書”應屆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單獨錄取分數線。 各高職院校按照學院招生原則,以最低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
提交時,排名和偏好相同的候選人將一起提交。 考生檔案提交后,后續擇校將不再被檢索。
(三)志愿者征集
招生機構如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將組織尚未錄取的合格考生填寫申請表并辦理申請手續。 征集自愿錄取后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調整為相關院校夏季高考招生。
(四)時間安排
春季高考招生期為3月23日至31日,具體詳見《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時間表》(附件)。
(五)注意事項
1、錄取期間,各招生機構必須按照省招辦的相關規定,按時完成評分、轉學、復核、退學、復核等任務,確保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招生機構審核考生檔案、提交錄取和退學考生檔案的流程與夏季高考招生相同。 退選候選人提出的問題將由有關機構予以答復,其余問題將妥善處理。
2.對于身體殘疾、生活能自理、不影響專業學習、合理填寫申請表、成績符合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招生機構按照相關政策予以錄取。
3、受COVID-19疫情影響專科什么時候錄取,部分考生尚未參加普通高考體檢。 對尚無體檢數據的考生,招收機構首先根據考生報考的志愿和成績排名,按照招收機構《春季高考招生條例》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 。 獲得這部分考生的體檢結果后,招生學校如認為考生體檢結果不符合本專業錄取體檢要求貝語網校,可將考生轉入校內專業。征求考生意見后按照有關規定報省招生辦備案。 確實無法轉專業的考生可以重新辦理入學手續。 對于退學的考生,省招辦將根據考生春季高考申請,協調符合條件的考生后續進入高校專業組錄取。
4、申請春季高考并被高職(??疲╀浫〉目忌?,可以參加本科層次夏季高考,但不能參加高職(專科)夏季高考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 (??疲┧秸猩?。 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春季高考錄取資格。 報考春季高考并被本科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夏季高考及其他形式招生。 高職院校新生報到時,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報到。
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職業高考中、高職高考報名及錄取審核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21]31號)相關規定,已通過中、高等職業教育統考三、二等考試批準。 本段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春季高考及其他各類高職(??疲哟握猩?,但可以參加本科層次招生。
5、根據《關于下載打印廣東省普通高校新生錄取名冊的函》(粵招生辦[2021]34號)相關要求,自2021年起,廣東省普通高校新生錄取名冊廣東省普通高校將通過網上平臺進行電子化推送。 該版本發給各招生機構,由各招生機構自行打印下載,不再單獨寄送紙質版本。 各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省招辦批準的春季高考新生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認真落實發送錄取通知書的要求,確保錄取通知書送達安全、及時、安全。準確的。
六、錄取考生高中學歷檔案收集、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取消入學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以及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夏季高考招生相關規定。 各招生機構新生報到時須核對考生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包括高中畢業證書、高中同等學歷證書、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 未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的考生不得報名。 對“3+證書”考試錄取的考生,招生機構還必須驗證相關職業技能證書。 職業技能證書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報考和報名。
7、錄取新生戶口遷移按照廣東省公安廳公安局聯合印發的《關于普通職業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錄取新生調整的規定》執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 執行《搬遷手續通知》(廣工(治)字[2015]9號)。 需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考生,應持錄取院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三、高度重視,確保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順利
(一)抓好疫情防控,確保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各招生機構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確保“組織到位、指導到位、監督到位、疫情防控到位”。 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關于印發廣東省高考COVID-19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粵衛疾控函[2020]151號) )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組織各科室集中接診時,必須對接診場地和設備進行消毒,確保工作人員之間的距離符合防疫要求。 要盡量減少線下聚集,切實保障招生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春季高考。 招生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招生錄取管理水平。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隊伍建設,選派政策標準高、作風正派、工作能力強、無直系親屬參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師到學校招生參加招生工作。地點。 招生期間,各招生機構必須指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與省招生辦公室的聯絡并協助做好招生工作。
(三)嚴格計劃管理,確保完成春季高考招生任務。 嚴格執行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剖裁磿r候錄取,嚴禁招生機構擅自、違規超規模招生。 招生期間,生源較好的高校可在年度招生總體計劃內申請適當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計劃。 增設學校計劃須在正式報送前向省教育廳規劃辦、省招生辦提出申請,批準后在網上招生系統辦理手續。 招生機構根據學生情況需要進行跨專業計劃調整的,只能在同一機構專業組內的專業之間進行,不得影響注冊考生的利益。 招生機構負責向考生和社會解釋生源計劃調整帶來的遺留問題。
(四)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招生管理。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法規,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三十不準”和“八項基本要求”全面維護招生工作良好秩序。 以及公平正義。 各學校要規范招生公示管理。 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 不得使用不適當的語言和方式進行招生宣傳。 不得以高額獎學金爭奪新生、非法承諾入學等行為。嚴禁自行或通過社會機構等方式組織學生,嚴禁通過學校等方式組織學生提前入學。技能培訓和學術教育。 嚴禁學校和教師與校外培訓等社會機構合作,通過為考生提供志愿申請、招生咨詢服務等方式收取費用,或者誘導學生報考指定院校營利。 招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重點監督學校職能部門在招生過程中執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相關招生政策規定以及學校招生細則的情況。春季高考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擬錄取和退學的考生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和誠信紀律的情況。 要嚴格落實招生考試責任制,對違規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五)加強安全管理,確??忌畔踩途W上錄取系統正常運行。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要加強考生信息數據的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者向社會公開考生個人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聯系方式、考試成績等)。 嚴禁倒賣、倒賣考生信息。 對擅自發布考生信息的行為,要堅決查處。 如有違法行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各招生機構必須遵守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的通知》(教部發〔2010〕6號1號)要求加強招生信息安全和規范管理。
為保證各招生學校招生工作安全、順利開展,各學校要認真準備好招生工作所需的計算機設備和網絡,加強設備運行的測試和調試,確保計算機正常運行。設備齊全,網絡安全暢通。 招生期間,各招生機構要組織專門力量保障校園網絡安全,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漏洞,不斷完善與校園網絡安全相結合的信息安全機制。人防和技防,確保招生網站、招生管理系統、招生數據絕對安全。
(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各招生學校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做到“十公開”,確保招生工作“陽光作業”。 錄取期間,省招辦將在考試院官方微信及相關媒體上向社會公布各批次招生類型的首次備案情況和備案線路,并為考生提供錄取情況查詢及時發布相關網站和信息平臺。 各招生學校要完善措施,通過學校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向考生公開招生規定、招生細則、專業招生成績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咨詢和申訴渠道,并積極配合省招生辦處理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解決問題,不斷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滿意度。
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辦公室迅速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招生辦公室、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請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公布,并告知全體考生。
附件: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時間表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2 年 3 月 17 日
附錄
廣東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時間表
日期
春季高考招生及招生
3 月 10 日至 14 日
10日15:00至14日15:00,志愿者申請表
3 月 18 日至 20 日
“3+證書”本科批次院校組織職業技能考核。 具體安排請參見相關院校招生網站。
3月22日前
“3+證書”本科批次院校上報職業技能評估結果
3 月 23 日至 26 日
入場
3 月 23 日至 24 日
23日上午8:00,春季高考網上報名。
23日上午8時30分,高職院校舉行“憑學歷錄取”模擬報名。 高職院校確定規劃調整方案并辦理規劃調整手續。 24日上午8時30分,學校確認招生計劃;
24日下午2時30分,省招辦報送“憑學歷錄取”普通類和藝體類考生檔案
23日上午8時30分,高校“3+證書”本科批次志愿報名; 10時30分,高?!?+證書”本科批次志愿清零; 12:00,“3+證書”本科生批檢結束
23日下午2點30分,“3+證書”大專批量模擬提交;
24日上午8時30分,??婆握猩盒4_定計劃調整方案,辦理計劃調整手續,確認招生計劃; 下午2時30分,省招生辦公室提交“3+證書”專科批次考生檔案
3 月 25 日至 26 日
25日上午10:00前,高職院校對分批提交的“憑學歷錄取”考生檔案及3+證書進行宣讀;
25日中午12:00前清倉;
報名及檢查將于26日16:00前結束。
3 月 28 日至 31 日
征集志愿者入學
3 月 28 日至 31 日
28日,“以學歷錄取”和“3+證書”大專批次空缺方案梳理;
29日中午12:00,空缺方案將向社會公布。
29日12:00至30日12:00,考生可以補辦申請;
30日16:00,省招生辦公室領取志愿考生檔案
31日上午11:00前,我們將集合志愿者清理報名名單。 12:00,志愿者集合結束;
31號下午,我們處理了剩下的入場問題。
注:招生日程可能根據實際招生情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