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8 14:10:03作者:佚名
浙江中醫藥大學
2.國家標準機構代碼
10344
3. 學校地址
濱文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郵編310053)
富春校區(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百川街260號,郵編311402)
4. 等級
?本科 □ 大專
5. 學校類型
?普通院校□ 成人院校
?公辦高等教育機構 □ 民辦高等教育機構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院校 □ 職業技術學校
6.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浙江中醫藥大學
證書類別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頒發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2023年浙江醫藥高等專科錄取分數線,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決策重大事項。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八、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最新頒布的相關文件精神,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區、市)。
九、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
無預訂計劃
10、專業教學培訓中使用的外語
學校的公共外語是英語。 使用英語以外語言的候選人在填寫申請表時應小心。
11、身體健康要求
(一)關于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學校可以對學生“不予錄取”或“學校相關專業不得錄取”的,我校原則上考生在報考我校各專業前應認真閱讀《普通高考體檢指導意見》2023年浙江醫藥高等專科錄取分數線,并根據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寫申請表。入學過程中因考生體檢造成的退學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
(二)專業申請建議。 鑒于專業工作的特殊性,建議報考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為右手考生,建議報考護理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58cm以上。
十二、入場規則
(一)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督招生”的原則,并結合本章程進行招生。
(二)學校認可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錄取加分、減分政策規定。
(三)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提供的生源信息確定調整比例。 高校平行志愿和專業(組)平行志愿批次調整比例按照本批次(段)招生計劃數1:1執行。 順序志愿提交批次調整比例控制在本批次計劃招生人數的1.1倍以內。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備案的相關規定。
(五)按照學校平行志愿、專業組平行志愿計劃入學的考生,按照“成績先行、隨選隨選”的原則,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依次錄取,專業選擇不會有無級差別。 未錄取自己喜歡的專業并進行調整的考生,將轉入計劃內未滿的專業(專業組錄取只能在考生提交的專業組內進行)。 未被錄取專業且不屬于調整范圍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錄取。 被撤回。 “平行志愿”招生完成后,如仍有部分專業未滿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同意后,將未完成招生的專業及招生人數予以公布。并將開展“征集志愿者”活動。 。 部分專業經征集志愿后仍未滿員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減少錄取分數線或調整招生計劃。 若招募的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計劃將轉往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六)考生按照專業平行志愿備案計劃,結合考生高考體檢結果,按所選專業錄取。 未完成的計劃由招生部門公布并重新填寫。 各階段完成后如有未完成專業,經省招生部門同意后,將適當擴大比例,招募志愿者。 若專業仍不足,剩余計劃將轉至生源質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七)按照自愿申報計劃依次錄取考生。 學校招生流程按照自愿備案順序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排序(如果成績相同的考生沒有統一規定的,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排序。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 、文理綜合單科/選修科單科成績排名)。
(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言僅為英語且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10分(外語成績按總分150分計算)單科成績具體按照各省份普通高考外語單科實際總分換算))。
(十)設有選修科目的省份考生,須符合所申請專業(組)的選修科目要求。 外省考生應根據各自學科填寫志愿。
(十一)學校“三位一體”、“專升本”、“高水平運動隊”、“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港澳臺僑”等各類人才招生工作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規定執行。 以及執行與學校有關的小冊子和章程。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校采用學分收費制度,學費分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算。 新生入學時需按學年學費標準預交學費:
(一)醫學、工科專業6000元/學年(其中中醫、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口腔醫學、預防醫學、針灸推拿6900元/學年);
(二)其他專業53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4人間(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600元; 6人間(帶衛生間)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0元。
14. 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獎學金。 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項資助政策,為經濟困難新生入學開辟“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