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14:13:25作者:佚名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同意,現將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專業及相關要求公告如下:
1.轉學基本要求:
1.申請轉學至我校的申請人,須符合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學專業錄取條件,且初試科目應與轉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2.轉學考生須遵守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轉學規定;
3、我校只接受外語統考科目為英語的考生轉學;
4.轉專業成績全部達到國家二區該專業的分數要求;
5、我校優先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插班生。
2.各專業接受插班生的專業要求如下:
3、調整方法:
1、所有轉學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服務系統”提出申請。
2、我校轉學系統于4月6日0點起開放,開放時間不少于12小時,我校不開展預調整及提前調整登記,不接受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除“調整服務系統”以外的其他渠道傳遞的轉學信息。
貴州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3 年 3 月 27 日
貴州中醫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發[2022]3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發[2023]3號)等文件有關要求,為規范和加強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管理,維護考生利益,為考生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指導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適齡優先”的原則。加強對考生的綜合考試和綜合評價,不僅注重考核考生的學業知識,更注重考核考生的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力;不僅看重考生的考試成績,更看重考生的持續表現。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維護候選人合法權益。
2. 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全面管理本單位復試工作,制定、審查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組織開展本單位各項復試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設備、經費等。領導小組下設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開展日常具體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管理和協調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3)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面試)專家組,負責該學科面試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各學院負責協調安排。
(四)復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上述相關機構按照相關環節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領導小組。
3. 復試準備
1.制定復試及錄取辦法
復試前需制定復試錄取細則,包括復試程序、方法、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及使用、調整、錄取辦法等注意事項。復試錄取細則制定完成后需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并在網上公布。
(二)成立訪談專家組
面試專家主要由各學科專業政治思想良好、道德品質優良、業務素質高、公正廉潔、自律自律、預計當年入學的碩士生導師組成(如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次面試的,須排除在外),總數一般不少于5人。專家由相關學院推薦,研究生院審核通過。每個專家組須有2名秘書,承擔協調、記錄工作。
3.復審人員培訓
學校選派經驗豐富、水平較高、公正廉明的人員參加復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學院相關人員進行復試前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各學院要對參加復試的全體專家、成員進行培訓,使其清楚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明確招生輔導員在復試工作中的紀律、責權利,規范其工作行為。無故不參加培訓的,不得參加復試。
4. 分配招生計劃
學校按招生專業分配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各專業應按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學校可根據復試考生具體情況和學科需要,對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學術學位計劃可以調整為專業學位,但專業學位計劃不能調整為學術學位。
(五)公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
1.我校在教育部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中130%的合格考生比例確定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分數要求,低于130%的專業,按教育部二區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執行。
2、我校各專業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分數要求、“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分數要求、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考生的分數要求將由研究生院通過網絡公布。
3、學校將根據成績要求,及時在網上公布第一志愿重考生名單及重考須知及要求。
(六)調整工作
1.各專業考試合格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的,可以接受插班生。插班基本要求如下:
(1)申請轉入我校的學生須符合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規定所規定的轉入專業入學條件,且預考科目須與轉入專業相同或相近。
(2)插班考生須遵守2023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條例有關插班規定。
(3)我校只接受外語統一考試科目為英語的考生轉學。
(4)我校優先接收全日制本科生插班入學。
2.研究生院將另行發布各專業的調整信息及要求調整公告。
3.調整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我校轉學工作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究生招生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系統)進行,考生須登錄轉學系統,按要求填寫我校轉學申請,未通過轉學系統辦理的轉學申請無效。
(2)研究生招生網轉專業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復試工作總體安排,開通本單位網上轉專業。轉專業系統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符合轉專業條件的考生(包括以我校為第一志愿申請但需轉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可在轉專業系統中填寫并提交轉專業意愿。我校將根據初試成績,按相關要求擇優錄用符合我校轉專業條件的考生進入復試,每個專業轉專業名額按3至6倍確定。對通過研究生招生網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將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究生招生網轉專業系統確認2023年貴陽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申請轉校的考生如在網上提交申請后48小時仍未收到我校的重考通知,可以選擇轉校至其他院校。
4. 復審
1.復試方式: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復試過程由各學科(專業)組進行錄音錄像,相關材料妥善保存備查。
(二)復試時間:4月1日至2日(第一志愿考生)
4月15-16日(調整志愿者候選人)
第一志愿考生及插班考生將分批進行,各專業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將根據各專業要求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網站相關錄取信息。
3. 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在面試前按指定方式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考生如有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復試資格。
1.《復試考生基本信息登記表》。
2.《第一志愿考生導師登記表》
3.考生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
4、初試準考證、身份證。
5.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帶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網上驗證報告》(出國留學人員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6.往屆生需提供畢業證書和帶有驗證碼的《教育部學位電子登記備案表》(如在國外取得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位證明書》)。
7.《思想政治考核表》。
8.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雙民生)還須按要求準備以下材料:
(1)個人戶口本(個人頁、戶主頁)
(2)父母的身份證
(3)父母戶口本(父母頁及戶口本頁)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候選人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伍批準書》
(2)退出現役證明書
4、復試費用:根據《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貴發改收費[2014]641號)規定,我校研究生復試費用為每生100元。
5、專業課筆試:采取現場筆試形式,總成績100分。
(六)綜合面試:綜合面試為現場面試,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情況。考試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外語水平、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表達能力、邏輯與科學思維能力、人文素養、禮貌禮儀等,總分為100分。
(七)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
按照我校招生規定須以同等學歷參加補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在補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的,須額外選修兩門與所報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報考(035101)法學碩士(非法律專業)、(125200)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歷考生無需參加補考。補考將以筆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8. 體格檢查
擬錄取考生須接受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教發[2003]3號)。考生應自行到當地二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應在規定時間內掃描成電子文件發送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學校在錄取時將再次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入學資格。
九、復審結果的使用
復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專業課程筆試”×30%+“綜合面試”×70%,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若“專業課筆試”或“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即為重考不合格,不予錄取。
補考成績:任何一項補考成績低于60分,學生將被視為重考不合格,不予錄取。補考成績不會計入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重考成績×50%(每科總成績500分)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50%+重考成績×50%(每科總成績300分)
五、招生
1. 政治評論
為確保考生政治素質,研究生院將在復試期間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主要以信函方式進行。考生在復試期間將到所在單位進行政治審查2023年貴陽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并提交紙質版政治審查材料。必要時可進行現場考察。政治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或取消其入學資格。
2. 擬錄取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統計各項成績,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對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大到小順序錄取。如第一志愿錄取后該專業還有剩余計劃,則對調整專業選擇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大到小順序錄取。對于擬錄取的插班考生,我校將及時在“調整系統”上將其設置為“待錄取”狀態,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錄取資格。確定錄取名單后,須在網上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 入場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經領導小組審核無異議,通過研究生招生網進行錄取審核。如考生信息不準確或虛假,不予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教育部批準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布錄取信息,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信息披露、監督與復議
(一)按照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我校將大力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披露范圍和力度,包括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基本成績、擬錄取人選名單、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有復試錄取信息均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
(二)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領導小組對復審過程和復審結果的公平公正負全責。嚴格遵守復審相關信息保密制度,對違反紀律、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三)實行全面督導制度。學校督導辦公室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紀律進行督導檢查,研究生院負責對各學院、學位項目復試流程和規范進行督導檢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相關信訪、考生咨詢等工作。(督導舉報電話:-88233025;信訪電話:-88233049)
(四)落實復核制度。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暢通。復試結果公布后5日內受理投訴、申訴。經調查,考生投訴、申訴屬實的,領導小組將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七、違規處理
考生應誠信參加復試,并簽署《誠信考試承諾書》。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錄制、復制、傳播復試相關內容,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結束前泄露考試信息。對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予以處理,并取消其入學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8. 其他
(1)我校不組織、不參與組織復試招生輔導活動,不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進行復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舉辦活動;不提供復試招生輔導材料,不出售過往考卷。
(二)我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貴州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官方網站、貴州中醫藥大學碩士生招生信息系統、電話、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開或發送的任何相關信息和消息均視為已經送達,因考生個人過失而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學校未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組織招生,請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四)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發[2022]3號)等教育部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辦法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