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2 16:53:30作者:佚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科技大學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青島科技大學學校代碼:10426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嶗山校區(qū):青島市松嶺路99號 郵編:266061
四方校區(qū):青島市鄭州路53號 郵編:266042
高密校區(qū):高密市杏壇西街1號 郵編:261500
濟南校區(qū):濟南市文化東路80號 郵編:250014
第五條 學校性質:國有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六條 成立招生工作綜合評估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法規(guī),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律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報名辦法
第九條 招生計劃。學校暑期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高考考生,總計劃人數15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選修科目要求及招生計劃如下:
注:最終招生專業(yè)、選修科目要求及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最終公布為準,并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綜合評價錄取專業(yè)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管理部門的要求執(zhí)行。
第十條 報名條件。2017年至2019年在讀高中且具備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內參加社區(qū)服務不少于10個工作日、社會實踐一周,完成調查探索活動(研究性學習、游學、實地考察等)不少于6個學分;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培養(yǎng)潛力,學業(yè)水平考試10門科目全部通過,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即可報名參加考試:
1.第一類條件: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名單的通知》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1-2022學年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名單的通知》規(guī)定的部分競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的人員。競賽名單如下:
2. 第二類情況: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某一學科領域具有一定專長,并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成績的申請者。
(2)科技創(chuàng)新類:高中時期積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并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的學生。
(3)語言文學專業(yè)類:高中階段對語言文學有興趣且具有特長,獲得過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申請者。
(4)其他能證明自己特殊優(yōu)勢或潛力的現實材料,如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省三好學生等。
第十一條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按時通過教育部陽光高校招生考試平臺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按提示在網上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生成《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網上報名、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1)加蓋高中公章的《青島科技大學綜合評價錄取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中專學校學業(yè)水平測試合格證明,加蓋中專學校公章;
(四)學生參加社區(qū)服務、社會實踐、調查研究活動、自選學分學習的經歷和表現的客觀記錄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中學公章;
(5)高中獲獎證書復印件或者加蓋高中公章的資格證明材料(僅需上傳報名要求規(guī)定的獲獎證書,其他無關證書無需上傳);
(6)個人陳述,包括個人成長經歷與經驗、長處與成績、升學方向與計劃等。請考生親筆撰寫英語作文網,不接受電腦打印,字數限制在1000字左右(必須手寫,代寫、打印無效)。
(7)《青島科技大學2022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誠信承諾書》(見附件,內容須由申請人手寫)。
第五章 選拔程序及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評選程序
1、初審: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專家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按專業(yè)進行初審,根據考生高中綜合素質測評、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初中綜合表現、個人陳述等內容對書面材料進行評估,優(yōu)先考慮一類條件,確定進入我校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
2.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方式為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素質和職業(yè)潛力。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與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名單。入圍人選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公示,無異議的入圍人選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第十三條 入學規(guī)則
1.入圍考生須參加202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考試青島科技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錄取批次安排在提前錄取批次,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2年普通類第一線且不低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類錄取控制線以下20分。
2.入圍考生在填寫山東省普通高校高考申請時,應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寫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院校申請,且只能選擇一所院校填寫。不填寫或填寫未入圍綜合評價錄取試點院校申請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但不影響其他志愿的錄取。專業(yè)申請必須從我校公布的綜合評價錄取專業(yè)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
3.對已被錄取的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個人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個人成績排序為: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生綜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成績*70%(兩項分數均轉為百分制)。
4.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形成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在學校本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站上公布。
5.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發(fā)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招生綜合評估安排
1.考生報名:5月6日9:00至5月9日23:00期間,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2.初審結果查詢:6月6日至6月9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3、學校綜合素質測試:6月19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4.學校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6月22日前(以具體通知為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收取報名費,綜合評價入學考試報名費為30元/生,面試費為50元/生。
第十六條 考生應當按照“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考材料。如報考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隱瞞可能對考生造成不利影響的重要事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高考資格;已入學者青島科技大學2024錄取分數線,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各中學對發(fā)出的推薦材料或加蓋公章、批準的自薦材料,應認真核實。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向有關部門通報,并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青島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與國家和山東省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山東省相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請您密切關注學校招生網發(fā)布的綜合評價錄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