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4 20:21:54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招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學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醫學院
學校類型:公立高等職業院校
級別:專家
第四條 長春醫學院東方廣場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方廣場街道大連社區吉林路6177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標準
特長專業:
臨床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口腔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中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人民幣6500元;
針灸推拿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為4300元/生·學年;
衛生檢驗檢疫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視光技術專業學費為5500元/生·學年;
護理專業學費為每生·學年6500元;
護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
助產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健康信息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人民幣;
預防醫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醫學營養專業學費為4300元/生·學年;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醫藥經營與管理專業學費為5500元/生·學年;
藥學專業學費為6500元/生·學年;
中醫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藥物制劑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學年6500元;
中醫保健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食品檢驗與檢測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制藥生物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人民幣;
養老與管理專業學費為5000元/生·學年;
化妝品技術專業學費為4500元/生·學年;
藥物制劑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18000元/生·學年;
醫學美容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學年。
第三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教學內容,取得滿意成績,達到畢業要求的,由長春醫學院頒發國家大專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與程序
第七條 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在軍人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還款和“綠色通道”等。
此外,我校還為學生提供勤工儉學、每月發放300元勞動報酬等臨時補貼方案。
第八條 申請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可向入學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如暫時無力籌集學費、住宿費,可在新學期入學時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學生資助部門將根據學生具體情況,確定其困難情況,采取相應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護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部分核心課程以英語授課,建議英語水平較好的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其他專業不限外語水平。
第十條 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各專業不限性別,但醫學美容技術、助產專業優先考慮女生報考。
第十一條 批準的身體健康要求
我校對錄取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格檢查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入學規則
(一)檔案比例:順序志愿填報批次中,學校對考生檔案的審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填報批次中,學校對考生檔案的審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考生源省對檔案比例有特殊規定的,按考生源省要求執行。
(二)院校報名:實行順序報名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名額不足,則按專業缺額順序錄取其他考生;實行平行報名的省份,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專業未滿,則按后報名考生錄取。
(三)專業偏好:我校根據考生立項成績進行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即在考生符合品學兼優條件的前提下,按立項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專業偏好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在確定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的錄取規則。
(四)填報分數線相同者,所在省市已規定相關排序辦法的,按所在省市排序;所在省市未規定排序辦法的,按我校規定排序,即:填報分數線相同者,文科排序為漢語、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科排序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漢語;已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排序為數學、漢語、外語;若個別專業招生不夠滿,將從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中擇優錄取。若考生專業偏好不能全部滿足且拒絕接受專業調整的,將不予錄取。
(五)對被錄取的考生,未按本人意愿進入專業,愿意調整專業的,將按照錄取分數線由高到低調整至未滿員且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所有考生專業調整的優先順序低于有專業意愿的考生;未按本人意愿進入專業且拒絕調整的考生,將被取消專業資格。
(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接受已報名該項目的考生2023年長春一汽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2023年長春一汽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無報名志愿的考生將不予調整錄取。
(七)對因政策因素享受加分、減分的考生,其檔案存放按照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