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9 21:41:47作者:佚名
為了減少作者姓名相同造成的文獻識別混亂網校頭條,有些期刊(尤其是醫學期刊)要求作者在姓名之前或之后注明學位。有些醫學期刊甚至在公開發表的論文中,將作者職稱列在作者姓名和學位之后(或在第一頁的腳注中說明),如:Dr. Joseph Kipnis——精神科醫生;Dr. Eli Lowitz——肛腸科醫生。
不管作者姓名的形式如何聯系方式怎么說的英文聯系方式怎么說的英文,在文獻引用中通常只顯示名字的首字母和姓氏(完整拼寫),如:“Dr. Robert S. Jones--Psychiatrist”在參考文獻的作者條目中表示為“Jones RS”或“RS Jones”。
中文作者姓名的規范化程度相對較差,對200余種期刊的統計顯示,中文姓名的拼音拼寫方式有26種,變化體現在姓名的順序、斜體、大小寫、縮寫或全拼、重名之間是否使用連字符等方面。
現行國家標準(GB/T 16159-1996)規定中文姓名的漢語拼音拼寫為:“中文姓名按姓、名分開書寫,姓、名的第一個字母大寫。”對應例子有:王建國、東方姝、朱葛孔明等。
新聞出版署于1999年2月發布實施的《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范》的相關規定是:“中文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寫法為:姓在前,名在后,中間有空格。姓氏所有字母大寫,雙姓要連寫。名的第一個字母大寫,雙名之間用連字符連接;名不用縮寫。例如:張穎、王錫聯、朱葛華。”
其實,國外英文期刊一般都尊重作者姓名的表達方式(但大多傾向于只將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有時同一篇文章中不同的作者姓名的表達方式也不同。例如:在Nature(2002,415:732)發表的一篇短文中,三位作者的姓名表達為“任勝、祖廣安、王鴻飛”。這篇短文被他人引用時,作者姓名可能被縮寫為“Ren S,Zu G,Wang HF”等形式。
作為作者,應盡量使用相對固定的英文名,以減少在文獻檢索、論文引用過程中被他人誤解的可能性。
作者地址不僅有助于識別作者,也是期刊編輯部或讀者聯系作者的必要信息。標注地址時請注意:
(1)盡量提供詳細的郵寄地址。大部分研究機構在不影響郵局郵件投遞的情況下,可以不列出詳細的街道名稱,但必須提供郵政編碼。
(2)如果有兩位或兩位以上的作者,應按作者出現的順序列出每個不同的地址,并用相應的上角標符號表明與通訊作者的關系。
(3)如果作者在論文提交或發表時調動了新的單位(不同于作者完成研究工作的單位),則應在腳注中以“現住址”的形式填寫新的地址。這種做法非常有利于讀者了解作者的單位,也有助于檢索系統統計研究機構的論文產出。
(4)若論文主要工作是作者在其他單位以兼職或客座研究員身份完成的,則應在論文中同時注明作者實際所在單位和任職單位的地址,以體現成果歸屬,并明確注明作者的有效郵寄地址。
(5)如第一作者不是通訊作者,作者應根據期刊相關規定予以說明,并提前告知編輯。期刊通常會用星號(*)或注釋來標記通訊作者或聯系人,例如:“通訊作者”、“通訊聯系人”或“有關論文的詢問聯系人”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投稿信或在線提交的相關信息中必須詳細、準確地提供主要作者的詳細通訊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以方便期刊編輯與作者之間快速、有效的溝通。
摘自《英文科技論文寫作與投稿》(任勝利主編,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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