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2 17:11:43作者:佚名
據央視新聞報道,中國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去世,享年94歲。
江平是一位領軍人物,他參與制定了《民法通則》,擔任過《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組組長,是全國人大民法典編纂負責人,是《物權法》專家起草組組長,在《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制定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江平去世
2023年12月19日,中國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逝世,享年94歲。
江平,1930年生于浙江寧波。1948年至1949年就讀于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考入莫斯科羅蒙諾索夫國立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后回國,任教于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1983年至1990年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曾任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
江平不僅是著名的法學思想家,也是著名的法學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他參與制定了《民法通則》、《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直接擔任信托法、合同法專家起草組組長,是《物權法》、《民法典》草案專家組組長之一。出版過《羅馬法》、《西方各國民商法大綱》、《公司法教程》、《法人制度論》等教材和著作。此外,江平還發表了《羅馬法精神在中國的復興》、《關于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思考》、《制定一部開放的民法典》等一批具有廣泛影響的學術論文。
《中國經濟周刊》曾形容他是“中國法學界的精神支柱,領軍人物,其影響力早已超出了學術界的范圍。”作為中國民商法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成就卓著。他是著名的法學思想家,在改革時期一直從事法學學術研究的奠基工作,在不同時期起到了旗手的作用;他還是著名的法學教育家,不僅是他所任教的中國政法大學的杰出創始人之一,也是中國當代法學教育的先驅;他還是一位名副其實的社會活動家,活躍在立法、司法、政府、企業等各個角落,堅持知行合一,不遺余力地投身于社會實踐特別是法制建設活動。
學術界公認的大師級專家
江平被譽為法律界的“良心”、中國政法大學“永遠的校長”。
澎湃新聞援引中國政法大學報此前報道,江平1948年至1949年就讀于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考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從蘇聯留學回國后,江平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研究工作。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恢復辦學,江平先生闊別多年后重回講臺,牽頭開設了羅馬法、西方民商法等課程。商法、股份制、公司制、票據制度,這些都是完全市場經濟的東西,在當時的中國無疑是新鮮事物,學生們十分歡迎。
與此同時,江平的研究成果也開始贏得好評如潮。他隨后主持全校的教學工作,開創了一代新風,讓許多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在立法方面,江平與童柔、王家福、魏振英等人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則》遼寧政法學院,并參與制定了多項民商事規范;在公法方面,他與羅豪才先生、應松年先生合作起草了《行政訴訟法》。
1988年春,江平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隨后又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同年,擔任了五年副校長的江平教授出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2001年10月12日,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常委會通過決定,授予中國政法大學江平、陳光中、張勁帆三位教授“終身教授”稱號。學校在決定中指出,江平、張勁帆、陳光中三位教授幾十年如一日工作在我國政法高等教育第一線,辛勤育人、嚴謹治學,在民商法、訴訟法、法律史等學科的發展中發揮了奠基性作用,為學校培養了一支高素質的學術隊伍,對21世紀中國政法大學的建設和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他們在國內立法活動中成績卓著,學術思想跨學科影響深遠,是學術界公認的大師級專家。
作為終身教授,江平至今仍未退休,用他的話來說貝語網校,“我現在能為社會做的就是發聲,我現在的社會使命就是發聲,在力所能及的時間、范圍、影響范圍內,盡力為現代中國應有的法律理念、法律發聲遼寧政法學院,發聲總能發揮作用。”
報道稱,一方面,作為中國民法學界的領軍人物,江平先生深刻影響了中國的法治進程;另一方面,無論是作為學校校長,還是學者、知識分子,江平先生都秉持著開放自由的精神和獨立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