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0 09:46:34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更好落實“依法招生”要求,保障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特別配制。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湖北恩施學院(原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學校代碼是13250。
第三條 學校是全日制普通民辦本科學校,主管部門是湖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科門類:初步形成以醫學為主,工學、管理學、藝術學、文學、教育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第五條 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頒發湖北恩施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湖北恩施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龍大道湖北恩施學院,郵政編碼:445000。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適度發展全日制普通專科教育。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協調和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的常設機構。其職責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部門關于招生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2、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規則,不做出誤導考生和家長的宣傳或承諾;
4、根據上級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恩施學院,制定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5、落實招生政策,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在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下規范組織招生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6、對錄取的新生進行資格審查;
7、協助相關省招生辦公室完成其他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場規則
第九條 各專業招生不受男女比例、民族限制。即漢族考生與少數民族考生享有同等的入學申請權利。少數民族考生按有關省招生辦公室規定的優惠錄取政策錄取。
第十條 專業教學使用的外語為英語。
第十一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學校將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組織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試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二條 偏遠地區實行遠程網上招生。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考生報送的學校和專業選擇的先后順序網校頭條,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體質限制或單科成績受影響)。受限制者除外)。
第十三條 堅持優秀錄取原則,嚴格執行考生所在省(市、區)優秀錄取政策。對新高考改革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符合志愿、一次性備案的原則進行招生。錄取專業時,所有報名考生按照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能滿足第一專業的學生將被錄取到第二專業。不能滿足所有專業的,根據專業調整錄取。學校根據學生成績將學生調整至相應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申報專業志愿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予以退費。如果考生提交的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之和計算,語文或數學最高分恩施學院,外語成績,首選科目成績,最高分重選科目成績,以及重選科目第二高分。將文件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候選人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如果偏好順序相同,則所有候選人都將提交。
第十四條:藝術類錄取原則:所有藝術類專業科目不限。參與各省統一考試的專業須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本科及格成績;對于外省統一考試未涵蓋的專業,我校承認相應省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
1.在專業、文化成績均上網的前提下,湖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折算的綜合成績排名。分數結構如下:
(一)藝術設計、音樂:【(高考文化成績+優秀錄取加分)×40%+專業統一考試成績×60%】×2=綜合成績;
(二)舞蹈、舞蹈表演:按照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進行排序,根據申請情況擇優錄取。
2、外省考生報考我校藝術專業,我校將承認當地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規則按照本省藝術招生相關政策執行他們所在的(地區)。如果各省藝術類招生規則不明確,則在專業、文化成績均在線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統考成績折算的綜合成績進行錄取。分數結構如下:
(一)藝術設計、音樂:【(高考文化成績+優秀錄取加分)×40%+專業統一考試成績×60%】×2=綜合成績;
(2)舞蹈:按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排序。
若考生提交成績相同,則按考生文化成績、語文、數學科目總分、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項成績、單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科目的單項最高分和第二志愿科目的單項最高分。提交;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候選人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提交。如果偏好順序相同,則所有候選人都將提交。
3、我校護理(口腔護理訂單班)專業申請要求:形象氣質佳,吐字清晰;
護理(藝術護理精英班)專業要求:形象氣質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教[2003]3號)及有關規定,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報考醫學類相關專業。我們的學校。
第十六條 體育類招生原則:所有體育類專業必須包含文理科。參與各省統一考試的專業,須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本科及格成績。招生細則按照本省(區)體育招生相關政策執行。如果各省份體育錄取規則不明確,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都上線的前提下,文化成績×50%+體育體能測試成績×75%=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根據綜合成績。
第十七條 民族班錄取原則:已獲得湖北省少數民族招生優秀證書且成績低于湖北省本科分數線4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填寫申請。根據考生實際考試成績進行排序,并根據擬定專業數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擇優錄取或者征求意見同意錄取的考生,不得改變錄取、撤銷成績、轉學。
第四章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
第十九條 我校現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雙來”獎學金、研究生專項獎學金、海外科研獎學金、中軟國際獎學金、金蝶獎學金、鯤鵬獎學金、青大獎學金、大同獎學金。瓦茨獎學金。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以“獎、貸、減、免、就、補、補”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專項資金,相關部門積極爭取社會救助和捐款,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實行教育收費公開制度,及時通過校園網站、公告牌、公示欄、招生簡章、招生簡章、報到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并嚴格按照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目錄。接受學生、家長、社會以及教育、財政、物價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于中介機構或個人假借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學校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部門:湖北恩施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熱線:-8438998(兼傳真); 0718-8965960;
楊老師: 李老師:
徐老師: 張老師:
黃老師: 王老師:
譚老師:
第二十四條 招生信息咨詢:
①我校網站:
②在線問答:
③部門郵箱:
④學校官方微博:@hubeienshi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