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9 17:31:48作者:佚名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 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以及各省(區、市)各批次的投檔模式和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規則:
(1)浙江省:普通類本科提前錄取批次,實行分數優先的專業錄取規則;普通類本科平行錄取批次大連海事大學錄取分數線,學校按照實際投檔到各專業的計劃數直接予以錄取;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
(3)學校在上述省市外的其它省市進行專業錄取時均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志愿順序不設級差。
3. 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20%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學校在江蘇省錄取時,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2B,必測科目須達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級;藝術類考生必測科目須達到4C及以上等級;高水平運動隊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按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五、同分條件下,外省市考生文科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的順序,錄取單科成績優秀的考生。上海市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優先錄取排序靠前的考生。
六、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采用各省(區、市)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統一考試成績,我校不再加試。上海考生投檔后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高考總分/專業總分)】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專業,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省級招辦另有特殊政策的大連海事大學錄取分數線,遵照省級招辦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