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3 22:23:37作者:佚名
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2021 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20〕8 號)、《關于做好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中山大學《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公共管理碩士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1.我院公共管理專業(MPA)復試分數線如下:
2.初試成績符合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者,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見附件)。
3.擬招生人數如下,最終以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二、資格審查
請復試考生于 3 月 24 日 17:00 前提供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材料請發送至 郵箱,郵件標題格式:“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
請將材料掃描成 PDF,并整合成一份文檔。文檔命名格式為:“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被取消復試資格,入學復查時學院將核對材料原件。材料包括:
1. 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 初試準考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辦理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5.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6.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7.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提交入學前完成原學校退學手續的承諾書。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現場復試。
2.復試總分:復試總分 300 分,占入學總成績的 50%。
3.考核時間:3 月 27 日筆試,3月 28 日面試。
4.考核辦法:考核通過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已參加“提前面試”并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或通過遞補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且全國聯考分數達到國家A線的考生, 僅需參加“常規復試”中的筆試考核;其他上線考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面試時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考核,考生當場回答問題,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會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