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9 07:07:46作者:佚名
為保證我校2022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濱海學院2022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高職(專科)學生。
第二條 青島濱海學院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文化素養和技能、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濱海學院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青島濱海學院 學院代碼:10868
第五條 學院地址: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嘉陵江西路425號; 郵政編碼:266555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自主招生和招生綜合評價領導小組2024年青島濱海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2024年青島濱海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討論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組織實施,教務處負責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相關工作。
第十條 我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實行“考錄取分離”原則。 完善監管機制,實施“陽光工程”。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整個招生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生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同時,我們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受理舉報或投訴熱線電話: -83150198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我院計劃2022年單獨招生600人,綜合評價招生600人。副專業招生計劃已在青島濱海學院陽光招生網公布。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全日制教學模式。
第五章 注冊與考試
第十二條 登記
(一)注冊條件
1.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個人報名。 社會工作者應獲得高中教育文憑或具有同等學術能力才能申請。 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考生須先通過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方可參加個人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2、各專業外語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3、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護理和助產專業不需要身體殘疾。
(二)申請須知
參加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于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平臺(網址:)選擇我校專業。其中,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 所選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春季高考申請的專業類別一致。 參加個人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還須到我校官方網站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 綜合評價錄取,可報考2個專業; 個人招生,可根據春試類別報考一個專業。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
(一)繳費時間:2022年2月20-25日
(2)繳費網站:青島濱海學院陽光招生()。
(三)未繳納費用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成功繳費后,如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參加考試,報名費和考試費將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審查
(一)個人招生
采取“文化素質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方式。 總分43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分數20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數230分,兩者均在原分數基礎上計入總分。
1、文化素質測試
(一)考試時間:2022年3月1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二)考試形式及要求
考試將采取線下筆試的形式進行。 如因疫情等原因考試形式發生變更,將另行通知。
筆試科目:語文+數學,總分200分,語文、數學各占100分。 測試時間:共120分鐘。
2、專業技能測試
考生需參加春季統一高考專業技能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 考試成績由我校根據考生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
春季高考技能考試定于2022年3月6日至20日舉行。考生最多可參加2次技能考試,最好成績計入總成績。 考生可在開考5日前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局官方網站()查詢并打印春季考試技能考試準考證。
(二)招生綜合評價
考試方式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素質考試成績”。 總分300分,其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滿分100分,由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信息技術。 合格科目分為10分。 計算,不合格科目按0分計算; 質量測試分數為200分。
1、質量測試時間:2022年2月28日,具體測試時間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質量檢驗形式及要求:
考試將采取線下筆試的形式進行。 如因疫情等原因考試形式發生變更,將另行通知。
素質測試科目:語文+數學,共2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占100分。 考試時間:共120分鐘。
第六章 入場
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執行。 實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制度。 招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入場規則
(一)個人招生
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原成績組成。 我校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選拔優秀學生。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招生綜合評價
考生綜合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素質測試(線下筆試)成績組成。 其中,高中學業能力測試滿分按100分計算,素質測試滿分按200分計算。 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三)專業規劃調整原則
我校對各類考生和專業劃定了錄取資格線。 低于資格線的候選人將不會被錄取。 錄取資格線劃定后,針對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適當調整空缺計劃。
符合錄取資格線的考生,首先按照第一大計劃數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預錄取名單。 若考生成績未達到第一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根據后續專業偏好排序錄取。 如果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能滿足所有專業偏好貝語網校,則選擇該專業。 轉入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根據相關專業計劃的空缺名額進行調整錄取。 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公告
我校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預錄考生名單在我校陽光招生網站公布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局并辦理錄取手續。 公布正式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 成績復核與申訴
考生本人對成績有疑問的,可按規定向我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第七章 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退款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獎、貸、補、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八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復審。 發現偽造取得資格材料、冒名頂替或者有體檢造假等舞弊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清除。
第二十一條 我校單獨招生和專科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春、夏季高考錄取考生同等待遇。 完成學業并成績合格后,將獲得與普通大學錄取同等的獎勵。 入學考試錄取的學生,具有同等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青島濱海學院。
第9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已通過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方式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19年春、夏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錄取。山東省。
第二十三條 我校不設招生機構。 對冒用青島濱海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青島濱海大學負責解釋。
郵寄地址:青島市西海岸新區(黃島區)嘉陵江西路425號
郵政編碼:266555
咨詢熱線:-83
監督電話:-86728687
傳真:0532-867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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