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5 10:12:14作者:佚名
(全國統一考試)
1. 學校全名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與人文學院
2. 學校地址
虹口校區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體育匯東路390號; 崇明校區地址:上海市崇明區東灘大道999號。 除虹口校區招收學前教育和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新生外,崇明校區招收其他專業新生。
3. 招生級別
■ 本科 □ 高職 □ 大專
4. 學校類型
■ 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 公立高校 □ 民辦高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院校 □ 職業技術學校
5.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與人文學院
證書類型:完成學期并達到畢業要求后,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顯達經濟與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督導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一、我校將根據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來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科學制定招生計劃。合理編制學校今年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
2、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3、我校今年省、專業招生計劃、省、市高考科目選擇要求等詳細信息,請參見省招生部門編制印發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下簡稱省招生辦公室)。 文檔。
8. 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整各地統考在線學生人數不平衡的情況。
九、外語入學考試語種專業培訓要求
各專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入學后,日語專業教授的外語為日語,韓語專業教授的外語為韓語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阿拉伯語專業教授的外語為阿拉伯語,德語專業教授的外語為德語、英語、和法語。 專業講授的外語為法語和英語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西班牙語專業講授的外語為西班牙語和英語,其他專業講授的外語為英語。
10、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報告如實反映健康狀況。 若隱瞞病史,學校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停學的規定執行。 我校學前教育、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色盲、色障考生不適合報考。
11. 積分政策
我校承認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加分的國家政策。 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所有加分中的最高分英語作文,最高分不超過20分。
十二、入場規則
1.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全國統考(秋季統考)成績錄取規則:
1、各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我校當地招生計劃和選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擇優錄取申請我校的第一志愿學生。 具體投入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學生資源實際情況確定。 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根據平行自愿備案批次,備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各專業相關科目無額外考試要求。 專業招生沒有重大級別差異。 按照招生計劃數量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招生。
3、認可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相關加(降)分政策,政策性加(降)分將計入專業錄取時的總成績。
4、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選擇且愿意遵守各項專業調整的考生,將予以調整錄取; 不愿調整專業的,所填專業錄取名額已滿的,予以退學。
2.非平行志愿批次中,第一志愿招生人數不足時,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可設定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數(含征集志愿者)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人數。 120%將被分配; 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分配給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招生。
3、涉及高考改革的省市招生規則和程序,按照省招生規定執行。
4、江蘇省范圍內,報考我校第二批本科生的學業水平考試兩門選修科目成績須達到CC成績。
5、同分處理:總成績相同的,按考生所在省市相關政策錄取; 沒有相關規定的,按照外語、語文、數學成績錄取。 對于上海考生,還參考考生的上海市普通招生成績。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專業調整和錄取的重要參考。
六、藝術類招生原則
1、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
2、報考的考生應按照專業志愿的順序,按專業統一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最好的將被錄取。
3、考生如同時獲得多個藝術專業證書,可同時報考相應專業。
13. 特殊類型招生規則
沒有任何
14、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英語、日語、韓語、阿拉伯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金融、工商管理、法律、新聞、廣告、文化產業管理、旅游管理、學前教育:每學年25000元【上海市教委最低(2015)第4號】
2、會計、法律、會展經濟與管理、新聞學、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專業雙語班:每生每學年3萬元[滬教委發〔2015〕4號]
3、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4. 英語(商務方向)、德語(商務方向)、法語(商務方向)、西班牙語(商務方向)及金融、工商管理、酒店管理、數字媒體藝術、會展經濟與管理(全英文授課課程):每生每學年45000元【滬教委(2015)4號】
5、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全英文授課):每生每學年56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3900元【滬教委(2015)4號】
(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15. 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助學規定。 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困補貼和學費減免等。我校的承諾是保證考入我校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