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9 21:59:43作者:佚名
一、組織管理
(一)領導小組和復查小組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學校博士生招生和招生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和策劃。 復試、錄取階段,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作為博士生招收和招生的牽頭部門,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博士生招收工作。代表學校負責整個博士生的招收和招生工作,并接受學校紀律檢查和監督。 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
2.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位博士生招生由學位項目或主要建筑學院(建筑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環境能源學院)實施。
三、復審小組的組成及工作職責
按一級科目或二級科目設立復試組。 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組長1人,復試秘書1人。 復審組成員均為具有教授級職稱的碩士、博士生導師,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 復試秘書是一名正式工作人員,遵守紀律,責任心強。
工作職責:
(一)確保招生過程每個環節人人負責,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二)組織完成合格博士研究生的復試。
(三)負責審核本學科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四)負責對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和處理遺留問題。
四、復審組工作基本規范
(一)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復試組成員有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我校相關學科博士生的英語作文網,應避免參加今年的復試和招生。 對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并追究法律責任,維護招生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復試組成員必須簽署《北京建筑大學博士招生復試保密人員安全保密責任書》。
(三)復試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評分記錄和考生答案須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保管2024年石河子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任何人不得涂改。
(二)時間安排及方式
我校博士生分為普通招生(“申請-評審”制)和碩士博士聯合培養兩種。 評審期自4月16日起有序啟動,復審以現場方式進行。
2、準備工作
(一)公布招生簡章的時間和方式
學校招生程序在研究生院網站“通知與公告”欄目公布。 各學位專業復試計劃由學位專業主辦或由主修院校在各學院官方網站公布。
(二)復試組成員培訓
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復試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流程、考核規則和標準。 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候選人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各學位點指定專人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嚴格審核考生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學生證等注冊材料原件。 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不再進行復試。
如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請考生于5月1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被列入擬錄取名單。
(四)監督機制
研究生院及各學院(學科)按照分工,主動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規定、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目錄、考生申請資格、申請程序、招生結果、咨詢申訴渠道、重大違規行為以及他們的處理結果。 各學院將及時在學院網站公布相關實施細則和考生參加復試的信息。 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更,須對變更部分作出特別說明,并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 未公布的候選人將不予錄取。
1、申請人應如實提供申請材料
考生如有提交虛假材料、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將視情節輕重,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教育之中。 未能錄取或其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嚴格招生紀律
復試組成員必須遵守學術道德和職業道德。 對違反招生紀律的院校和個人,視具體情況給予減少招生計劃、暫停招生、取消導師資格、通報批評等處分。
三、實施過程
(一)科研基礎綜述
考生提交申請材料后,各學位點主辦或主建學院將對申請人的申請條件、學習經歷和成果、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發表的論文、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進行審核根據審查標準。 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培養潛力和思想政治狀況進行綜合評價,按滿分100分給予“科學研究基礎”分,對考生進行“科學研究基礎”分填寫《北京建筑大學博士招生申請考核系統》,考生的“科研基礎”成績由各學位點主辦方或專業建設院校公布。
(二)復審
1、復試分數線
各學位項目所在院校或主要建設院校根據考生的科研基礎成績和整體報名情況,確定科研及格分數線,并確定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名單。以學校公告為準。 未達到學科復試成績者,不得參加學科復試。
2.資格審查
所有考生須按照學位點的時間要求,在復試前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證、碩士學位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持碩士生身份證原件;已獲得學位的考生)國外單位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位證書》原件)等文件發送至學院指定郵箱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疑似學歷學位證書考生須于5月10日前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三、復試的組織
復試由學校和各學位專業主辦或由專業建設學院組織。 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外語基礎”和“專業綜合(含專業外語)”考核,同時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外語基礎”考核由學校以筆試形式組織。 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文獻閱讀、翻譯、寫作等基礎知識和技能以及語言綜合運用能力。
“專業綜合(含專業外語)”考核由各學位專業主辦或主建學院組織實施。 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知識應用能力、創新意識和科學思維能力、綜合分析和語言表達能力、學科前沿水平。 對本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程度、綜合素質、學術風格、專業外語聽說能力。 “專業綜合(含專業外語)”考核的具體形式和要求按照各學院公布的實施細則執行。
(三)復審流程
1、打印準考證:考生可于4月17日(周三)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基礎科研成果評審
各學位項目所在院校或重點建設院校在學院官網公布基礎科研成績、成績審核郵件及申訴渠道,并通過郵件回復考生成績審核結果。
(四)入學
1、通過“碩士、博士點”資格認定并復試合格的,直接錄取為博士生。
2、同一申請類型(普通招生、碩士博士聯合招生)2024年石河子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每位導師原則上只能招收1人。 導師根據考生的“科研基礎”、復試成績和招生名額,從最高分中擇優錄取。 確定錄取考生,加權總成績=[基礎科研成績×50%+復試總成績×50%]。
3.各學位項目主辦或主建學校對考生考核記錄、考核結果、導師招生名額等審核無誤后,根據錄取原則提出擬錄取名單并報送到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審核無誤后,向社會公布擬錄取名單。 。
4、生源不足或招收不足的學科和導師,可根據學校轉學要求,對相同或相近學科復試成績符合學科要求但未被首選導師錄取的考生進行調整錄取。 調整后各科目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撤銷并重新分配。
5、考核階段,單科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招生類別為非定向就業。 擬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時將檔案轉送至北京建筑大學,戶籍將按照有關規定自行遷移。 畢業后,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采取“雙向選拔”方式,就業去向按照學校就業實施辦法執行。
(五)體檢
被錄取的考生須接受體檢,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的要求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關于取消體檢中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學生入學考試》(教辦〔2010〕2號)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不參加體檢或者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公眾咨詢和投訴渠道
為保證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方便考生舉報招生相關情況,我校公布了2024年博士生招生接待電話及督導舉報熱線。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
學校招收博士生接待電話為:
/6836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