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8 11:29:42作者:佚名
本文整理了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以下為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信息為準。
招生原則
第十條 按照教育部和招生所在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024年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以高考成績作為綜合評價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生辦公室督導”的工作要求2024年鄭州商貿旅游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實施“陽光工程”,全部采取網上招生,嚴格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批次進行。
第十二條 我校以高考成績為依據,按照“分數優先、順應意愿”的原則,在擬錄取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意愿;不能滿足考生全部專業意愿的,如同意專業調整,可調整至其他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的,一經錄取,不予錄取。如考生成績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按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進行收繳。
第十三條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中心的評分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應當持學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入學,須向學校申請休假(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并到學生工作處報到。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未申請休假或逾期申請休假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錄取;經審查不合格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如有作弊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各專業教學外語為英語,入學外語不設限制。
第十七條 各專業錄取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體檢指南》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