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01 17:40:12作者:佚名
2024年陜西青年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簡章包括學院概況、專業介紹、招生計劃、招生名額、報考條件、學費標準、獎學金等相關信息,考生報考前務必了解清楚??荚囌猩喺绿峁┝舜祟愋畔?。一般來說,計劃招生名額不變,但因生源質量較高可增加招生名額,名額一般不減少。在選擇專業時,請認真閱讀2024年陜西青年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簡章。
全國職業院校招生 全國高校學費 陜西青年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陜西青年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2024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錄取模式為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錄取。
第三條 學院嚴格實行公開招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陜西青年職業學院
國標編號:14028
陜西招生代碼:8127
學校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受教育程度:高職(專科)
畢業證上院校名稱:陜西青年職業學院
證書類型: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陜西青年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陜西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由1952年創辦的陜西省團校發展而來,位于西安,現有兩個校區、10個二級教學單位、教職工400余人、在校學生7400余人。
2023年,學院將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大勢和職業教育改革大趨勢,按照“對接行業、服務陜西、錯峰發展、爭創一流”的建設思路,優化構建與區域經濟匹配程度更高、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的職業教育體系。學院已建成設計傳媒、文化教育、數字經濟、交通服務等四個特色鮮明的專業群,建成省級高水平專業群項目2個、省級“一流專業”培育項目2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3.
學院擁有一支以名師、技能大師領銜,政治素質過硬、職業道德高尚、專業技能精湛、專兼職結合、充滿活力的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其中省級教學名師7人、省級教學團隊1個、院級教學團隊5個,“雙師型”教師占教師隊伍總人數的81.3%。
學院建有室內藝術設計實訓室、定格動畫實訓室、軌道交通綜合實訓室、三筆書法實訓室、幼兒園活動模擬實訓室、舞蹈實訓室、鋼琴實訓室等54個高標準專業實訓室,其中編輯制作實訓基地為國家級實訓基地,物流與供應鏈管理實訓室為省級示范實訓基地。
學院堅持就業導向,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新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寧云商集團、中國銀行、西安地鐵、人民大會堂、西部廣告傳媒公司、陜西旅游集團、陜西省政府幼兒園、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幼兒園、深圳機場集團、海南航空、陜西省街舞協會等400余家知名企事業單位長期合作,畢業生大批高端就業已成為常態。
第六條 學校所在地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長寧新區玉寶頭街123號
郵政編碼:710100
含光校區:西安市碑林區含光北路155號
郵政編碼:710068
學院網站:
高校招生信息網站:
招生咨詢電話: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職能部門、教學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管理機關對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要求,落實學院黨和政府招生工作決議網校頭條,制定學院招生工作計劃,指導招生工作具體實施。
學院招生委員會設有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學院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辦理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最終招生計劃以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考試、考核及評估辦法
第九條 報考我院高職分類考試的考生,須為已報名2024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簡稱“高考”)或陜西省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招考試(簡稱“職教單招”)考生,屬于“三校生”的考生,須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
第十條 符合高職分類考試錄取條件的考生,須于2024年3月15日9時至2024年3月18日17時,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等陜西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我院報名申請。
第十一條 報考陜西青年職業學院的考生應于2024年3月16日9:00至2024年3月19日17:00期間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進入綜合評價錄取系統,閱讀考生須知,確認報名信息、選擇專業、查看考生安排,提交《考生報名表》,打印準考證。
第十二條 考試與考核
院校分類考試(綜合評價考試)采用“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核方式。
1.文化素質測試
擬參加高職院校綜合評估的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采用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測評結果,不再單獨組織考試。高中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免于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其他擬參加高職院校綜合評價錄取的“三校生”等考生,須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按照《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制定。
2.職業適應性測試及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按專業類別進行,普通高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要識別普通高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的人員的職業定位,引導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合理選擇專業,促進考生健康成長。
三所學校學生入學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考試包括職業能力考試和技術技能考試。職業能力考試以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教育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為筆試,側重綜合職業能力;技術技能考試以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技術技能為依據,以操作性考試為主,全面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三校生”等考生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免除考試、考核
對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優秀中職畢業生2024年陜西青年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院將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高職院校免試錄取優秀中職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陜招辦函[2014]21號)規定,對考生免試錄取資格進行審核,并予以錄取。
第十三條 評審方法
1.普通高中生綜合評價成績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考試成績組成,“三校生”等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及技術技能考試成績組成。
2、考試總分300分。其中,普通高中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200分。“三校生”等考生: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筆試)100分、職業技能測試200分。技能測試200分(面試)。
高中階段A、B、C、D成績折算成分數,其中A總分85分、B總分70分、C(及格)總分60分、D總分30分。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
高中學業水平分數=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換算分數總和÷(85×7)×100。
藝術類專業考生以省級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成績作為職業適應性考試成績,不再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藝術類考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考生專業課及格分數線÷藝術類各專業總成績×200分。
第十四條 考試時間及地點
1. 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及技術技能測試
考試時間:3月24日上午8:00至3月26日下午18:00。
考試方式:面試(線上線下結合)
2.“三校生”等考生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
考試時間:3月24日(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考生可選擇任意時間參加)
考試方式:筆試
考試地點:長安校區
第十五條 4月7日9時前,按照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錄取規定,將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折算成綜合成績,形成所有報考并參加考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成績庫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4月7日17:00前,按照學院分類考試招生規定進行預錄取,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高專分類考試網絡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并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預錄取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高中等。
第十六條 被預錄取的考生可于4月8日8時至4月12日17時,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學院長安校區招生辦公室報到,也可到寶雞、咸陽、渭南學院招生辦公室報到;也可到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等地學院就近設立的報到點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學校未完成計劃的,將申請補錄。學校于4月13日9時至4月14日17時,對已報省教育考試院成績的考生進行補錄。補錄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補錄考生于4月15日8時至4月17日17時,持二代身份證到學校長安校區招生辦公室報到。
第十八條 4月18日至19日,學院將為已注冊的新生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正式入學備案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成績庫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報考人員最低錄取率為3%。
若考生綜合評價總成績相同,錄取時優先參考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后參考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或文化素質+職業能力測試成績。
第二十條 學院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選擇,對于第一專業計劃已滿、愿意調整的專業,學院將根據學生的專業偏好,將其調整至同一專業或者相近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院應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南》的有關規定,對高考體檢成績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建議其轉專業或者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 文史類專業只預錄取高考注冊科目為文史類、藝術類(文學)考生;理工類專業只預錄取高考注冊科目為理工類、藝術類(理科)、體育類(理科)考生;藝術類(文學)、藝術類(理科)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參加高考相應科目的考生。其中,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專業只能預錄取參加我省2024屆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的考生;職業教育單招專業只能預錄取已報名參加職業教育單招的考生。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院按照陜發改價格(2021)784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分專業收取學費,根據宿舍情況收取住宿費。
普通專業:6500元/年。
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
第八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艱苦補助、學費減免等相結合的獎勵資助制度,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每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每年。
國家獎學金:一般困難學生每年2800元、特殊困難學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年33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其所在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為每生每年16000元。
軍隊服役學生國家教育補助標準: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
2. 學校經費
學校獎學金:
特項獎學金:3000元/生·每年;
一等獎學金:2000元/生·每年;
二等獎學金:1000元/生·每年;
三等獎學金:500元/生·每年。
集體項目一等獎:1000-2000元;
集體項目二等獎:800-1500元;
集體個人項目三等獎:400-1000元;
單項一等獎:600元/人;
個人項目二等獎:400元/人;
個人三等獎:200元/人。
學校獎學金:作為國家獎學金的必要補充,學校設立了臨時困難獎學金,資助標準為500-10000元,用于資助因災害突然發生或者家庭變故等情況的學生。
勤工助學: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創新創業精神,提升社會實踐能力2024年陜西青年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勤工助學,并按規定支付報酬。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應當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審;復審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報陜西省教育廳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提示:點擊下方關鍵詞“學校名稱”,或在上方搜索欄中搜索,可了解更多學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