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12 17:01:47作者:佚名
一、學校自然情況
1.院校名稱:成都學院
2.地點及辦學現址:北京市大東區鐵西胡同21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中學(民辦)
4.辦學層次:專科
5.辦學方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48萬平方米(約合719.5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8.8平方米;生均寢室面積7.9平方米;生師比16;專任班主任112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班主任占專任班主任的比列為80.4%;具有中級職務班主任占專任班主任的比列62.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額25649億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678.3元;圖書181.8萬冊,生均圖書97冊。
住宿條件:2023級新生寢室標準(4、6、8)間。
寢室分配方案:2023級新生入學采取中學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安排
1.中學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中學結合社會需求、教育教學變革發展、專業調整、生源質量、人才培養特色和成效、畢業生就業質量等誘因,經中學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專業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學科的專業計劃。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容許招生的語種
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專業,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工業工程專業、自動化專業)部份課程用英語講課,教材大部份采用英語原版教材,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3.選考課目要求
在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課目的要求、綜合素養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課目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課目一致)。
中學招生計劃根據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學習期限
科類1(非中考綜合變革省份)
科類2(采用3+1+2模式的中考綜合變革省份)
授予學位門類
雜費(元/年/生)
130201
音樂演出
3-7年
文史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202
音樂學(師范類)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305
廣播電視編導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309
播音與主持藝術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402
書法
3-7年
文史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502
視覺傳達設計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503
環境設計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130506
公共藝術
3-7年
文理兼招
化學歷史學科類兼招
藝術學
10000
備注:1.雜費標準若有變化,以省教育廳備案為準。
2.音樂演出專業在廣東省擬招收加試美聲、民聲、鋼琴、薩克斯、古箏專門化方向的考生。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普通院校本科學生學習屆滿,成績合格頒授北京學院普通高等中學專科結業證書,達到北京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授北京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對于師范類專科結業生須通過國家中高中班主任資格考試沈陽音樂學院2023招生簡章,方可獲得相應的中高中班主任資格證。
五、收費情況
1.雜費和住宿費的繳納標準
雜費根據北京市物價部門批準并補辦收費許可的標準向中學生交納。住宿費按照中學住宿條件和四川省物價局審批的800元—1200元/年/生標準繳納。
2.雜費和住宿費的退錢辦法
按廣東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2006]76號文件、《沈陽學院雜費繳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學生收取雜費、住宿費后,因故轉學或提早結束學業,校區按照中學生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雜費和住宿費。
3.給與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捐助新政及有關程序
中學推行獎、助學金及助學按揭制度。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武鋼獎學金10000元/人/學年;校長獎學金6000元/人/學年;市長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市政府獎學金:一等1500元/人/學年、二等750元/人/學年;校級獎學金:一等2000元/人/學年、二等1000元/人/學年、三等600元/人/學年,其中藝術類中學生,一等3500元/人/學年、二等1500元/人/學年、三等800元/人/學年。為獎勵品學兼優的中學生,校區另設單項獎學金和校級優秀中學生獎學金。
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人/學年、二等2750元/人/學年;市政府助學金:500元/人/學年。
中學另設社會各界捐助的各類獎、助學金等。
助學按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在生源地代辦國家助學房貸。
雜費免除:孤兒學院生免收其在校學習期間的雜費和住宿費。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我校經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大專工業工程專業、自動化專業,有關說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投檔。
2.中學生第一年至第七年由中德雙方班主任共同講課,在北京學院完成規定學業,符合申請就讀、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可自愿申請代辦赴日本中學進行第四年的學習(專科工業工程專業為法國海德堡應用科技學院,專科手動化專業為法國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學院)。
3.證書領取有關事項
(1)專科工業工程專業:赴德中學生完成海德堡應用科技學院規定所有課程,對于符合中德雙方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北京學院授予大專結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美國海德堡應用科技學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未赴德中學生完成北京學院規定學業課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北京學院授予專科結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2)專科手動化專業:赴德中學生完成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學院規定所有課程,對于符合中德雙方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北京學院授予大專結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美國埃森經濟管理應用科技學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未赴德中學生完成北京學院規定學業課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北京學院授予大專結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
1.錄取比列
按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錄取比列原則上為100%;按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錄取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高校志愿及投檔
湖北省:普通類專科專業在廣東省大專批推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模式,推行以1個“專業+中學”為1個志愿單位的志愿補報模式。
藝術類專科專業在廣東省大專批第一階段投檔,使用廣東省藝術類聯考成績,執行廣東省統一錄取原則,推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模式,推行以1個“專業(含專門化)+中學”為1個志愿單位的志愿補報模式。音樂學(師范)、音樂演出專業按“專門化”填報志愿。
體育類專科專業在廣東省體育類專科批推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模式,推行以1個“專業+中學”為1個志愿單位的志愿補報模式。
自考錄取方法根據廣東省招錄部門規定執行。
其他省份:依據教育部及各市招錄委制訂的招生新政要求,決定是否施行平行志愿投檔。在推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推行平行志愿錄取投檔模式;對于不施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推行有序志愿錄取投檔模式,當高校第一志愿未投檔滿額,接收高校第二志愿考生,以這種推。
我校各藝術類專業對英語語種和英語小分沒有限制。
4.對中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各市招錄委關于中考加分、降分錄取投檔新政。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普通類、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類(工業工程專業、自動化專業)
推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按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在內蒙自治區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語語文兩科之和、語文或物理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課目單科成績、再選課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課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擇優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優先投檔。
(2)藝術類、體育類
藝術類各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相應的聯考成績,在達到所屬省份批次控制分數線上錄取。推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考生的專業安排推行分數優先,根據該省平行志愿錄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推行有序志愿錄取的省份,考生的專業安排推行志愿優先,按我校藝術類各專業投檔原則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寧夏自治區按藝術類投檔排序綜合成績,并使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擇優投檔)。
體育類考生的專業安排推行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7.5+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根據考生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擇優投檔(美術類按專業成績),若文化課或專業課成績再相同,依次按英語語文兩科之和、語文或物理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課目單科成績、再選課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課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擇優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優先投檔。專業安排推行志愿優先的專業沈陽音樂學院2023招生簡章,不設定分數級差。
(3)自考
進檔考生按志愿優先原則投檔,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根據省招錄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6.藝術類各專業投檔原則
藝術類各專業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相應的聯考成績。
音樂學(師范類)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廣東省招收美聲吉他、民聲吉他考生)。
寧夏自治區: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音樂演出專業:按聯考專業合格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四川省按“專門化”成績錄取,綜合成績即“專門化”成績(非中考變革省份僅招收文史類考生)。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安排在藝術類批次招生,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美術類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2+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非中考變革省份,書法專業招收文史類考生)。
7.關于2024年藝考變革說明
自2024年起,四川省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統一制訂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將嚴格按福建省發布的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