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4 22:11:39作者:佚名
1.考生須符合《吉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網址:)中報名條件等有關規定和要求。
2.初試成績應符合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年復試成績的以下基本要求:
學術(工程) 總分:337 政治:50 外語:50 商務I(數學):75 商務II:90
專業(電子信息) 總分:345 政治:50 外語:50 商務一(數學):75 商務二:90
3.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須參加重考。
4.尊重考生意愿,原則上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領域)安排重考。
2.復試人員名單
詳見附件1《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考生名單》。
校外考生入校:搜索微信公眾號“961946吉林大學”,完成招生訪客登記。
考生聯系群“電子2024考研復試群”,群號:560222685,請驗證真實姓名方可進入。
3. 重測方法
我院2024年研究生復試統一采取線下現場考試方式。
四、復試工作安排
1.應聘人員提交資格審核材料
復試前,學院招生資格審核小組將對考生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網上學歷學籍核查報告等進行嚴格審查核實,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參加復試。
時間: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唐敖慶樓D320
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2、往屆生畢業(結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3、畢業生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4.本科期間接受過定向就業培訓的本科畢業生,須提交定向就業單位同意證明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5、《吉林大學2024級碩士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復印件(附件2,個人手寫簽名)。
6、應聘人員個人簡歷一份(附件3,一頁紙格式,體現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含個人證件照片)。
資格審查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偽造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畢業證、居民身份證、復試表上照片與本人不符者;今年非畢業的在校大學生;不符合《吉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規定條件者。
(二)復審主要內容
1.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專業課筆試為筆試形式,外語聽說能力面試和綜合面試為面試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潛能、思想道德品質、外語聽說能力等綜合素質。
2.復試專業課筆試按照《吉林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中申請專業復試科目執行。
物理電子學、微電子學和固體電子學 - 半導體材料
電路與系統——信號與系統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微波技術
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電子與醫療器械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集成電路工程-數字電子技術
同等學歷附加考試:半導體材料、模擬電子技術
3、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學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包括英語、日語、俄語。
4、面試(綜合面試)考察學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專業能力包括:在校期間學習狀況、成績;綜合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專業內發展的能力;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人事檔案審核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完成,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學科外實際工作表現;敬業精神、責任心、紀律性(遵守法律法規)、協作精神;人文素質;心理健康狀況。
(三)復試安排
1. 專業課筆試復試
時間: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3:00-16:00
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第三教學樓10、11層
提示:請攜帶身份證件到考場接受檢查。
2.面試(外語聽說能力、綜合面試)
時間:2024年3月28-29日(周四-周五)全天
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D區唐傲清樓三層會議室,D314為候車室
3.重考小組、考場分配及考生排序將以隨機方式確定,并在考試前公布,組內考生排序將在考試開始前公布。
5. 復審結果
1、重考滿分為300分2024年吉林大學考試中心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及格分數線為180分,重考分數線不達標者,不予錄取。
2、復試分數分配如下:專業課筆試150分、外語聽說能力面試50分、綜合面試100分。
3.考生總成績為1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60%2024年吉林大學考試中心網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復試成績占40%,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為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5)×60%+(第二次考試成績÷3)×40%
4、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結束后,成績將在學院主頁上公布。
六、入場
1.學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序,在確保第一志愿錄取的原則下,按招生計劃從大到小順序錄取考生。
2、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優秀營員(榮獲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2023年夏令營“優秀營員”)、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初試第二門商務課程(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
3.對轉學考生單獨排序,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錄取分數線,并考慮考生個人的轉學申請意愿和轉學計劃。
七、調整
1. 對于招生人數不足的專業,將從符合條件的院內學生中轉入,具體轉入通知請見學校通知。
2.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網站)進行網上轉學,否則無效。
8. 信息披露
1、學院將在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節、各學科招生名額、復試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重要信息。
2.學院接受考生有關復試、錄取程序和結果的咨詢和疑問。
咨詢熱線:-85168416
舉報電話:-85168414
九、違規處理
1.與考生有婚姻關系的,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直系姻親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參加復試錄取工作。
2.研究生考試復試過程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及其招生工作人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還將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研究生復試一切事宜由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吉林大學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