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6 10:35:05作者:佚名
2.本年度非高中畢業的學生;
3.非畢業年份以欺詐手段報名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組織的大學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生;
4. 以前年度因在國家教育考試中違規、作弊等行為被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且尚在暫停期間的;
5.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員。未成年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六)青少年班報名辦法
報考教育部批準招收初中班學生的高校的考生,須先按學校要求報名參加考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持學校出具的報名證明到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初中班考生的考試成績只對當年報考初中班的學生有效。
二、報名方式
凡報考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各類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報名,包括高職提前錄取考生、體育訓練專業考生、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考生、保送生等。
1. 注冊具體事項
1.原則上,具有我省戶籍的考生應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如確需在省內其他地區(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須事先征得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報考公安院校、軍事院校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和專業的考生只能在報名地報名。
流動兒童畢業前須到就讀學校登記。
2. 報考科目分為普通科目、文科、體育科目,文科、體育科目考生不可同時報考,文科或體育科目考生可報考普通科目。
3、藝術類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包括省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藝術類省統考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演(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6個大類。
音樂類專業分為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音樂教育聲樂主項、音樂教育器樂主項四個方向。考生默認考試科目為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器樂。其中樂理、聽寫、視唱為必修科目。確定只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可自行選擇聲樂或器樂科目。如報考方向包含聲樂和器樂科目,需按要求選擇一種聲樂唱法和樂器,參加相應科目考試時需與報名時選擇的聲樂唱法和樂器一致。報考兼修科目的考生最多可產生四個不同的總分: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音樂教育聲樂主項、音樂教育器樂主項。錄取時將根據報考大學的專業要求使用不同的總分。
舞蹈考生須按要求選擇舞蹈類型,舞蹈表演考試須與報名時選擇的舞蹈類型一致。
表演(導演)類專業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
考生須選擇對應的省統考科目及方向(可多選),并同時填寫相關信息,方可完成省統考報名手續。填寫平行志愿批量錄取申請表時,不同科目志愿不可同時報考,考生只能選擇一門科目填寫,同一科目內不同方向可同時報考。
美術設計類省統考考生在報考地級市參加專業考試。音樂、舞蹈、表演(導演)、播音與主持、書法類省統考在指定考點進行。各科目省統考時間安排見附件1。詳細報名須知請查詢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報考藝術院校入學考試的考生須先參加相應科目、方向的省級統考并合格,否則學校入學考試成績無效。考生須按照院校要求向院校辦理學校入學考試報名手續。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發〔2021〕3號),自2024年起,高等學校高水平藝術團體不再通過高校招生遴選,而由有關高校在校生中選拔、培養。
4.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化科目考試外,還須參加相應的體育藝術考試。報考體育類的考生視為已報名參加體育藝術考試。其中,報考體育特招的考生,還須參加省體育特招專項考試,按要求填寫體育特招專項考試信息,并在報名系統中提交以下材料(原件電子版):高中期間獲得我省體育特招對應項目省級及以上體育比賽前六名的證書(限集體項目主力隊員,市級及以上體操比賽男、女個人全能前六名)或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5.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改進和規范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發[2021]2號),自2024年起,只有符合原籍省份高考報名條件、取得國家一級(含)以上運動員稱號的人員,才可以報考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所有專業考試納入全國統考,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實施,高等學校不再組織相關學校考試。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除在我省高考報名系統報名文化科目外,還須登錄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體育文化教育網”()或“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內的“體育教育聯盟APP”報名參加專業考試(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具體時間以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通知為準。
6.申請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后2024年高考報名2024年高考報名,須在報名頁面下方相應欄目中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交相關申請貝語網校,申請材料須于4月底前報送相關主管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7.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報名辦法及為殘疾考生申請考試提供合理便利,按照《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優化外省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和殘疾考生參加我省普通高考報名辦法的通知》(浙教辦考〔2018〕86號)執行。
二、報名程序及時間安排
報名分為網上信息錄入和網上支付兩個階段,其中網上信息錄入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9時至2023年11月10日17時,網上支付時間為2023年11月11日9時至2023年11月14日17時。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在線簽署《誠信承諾書》,如實輸入報名信息,并確認所輸入報名信息的準確性。
2.網上報名信息錄入后,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學校將對報名考生的資格進行網上審核,對審核中存在問題的考生,將及時反饋或要求其補充材料。
3.經審核通過的考生,應于2023年11月11日9時至2023年11月14日17時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系統”,確認報名表信息,完成考試費網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者,不得參加考試。其中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均由教育部統一規定。考生可選擇其中一種語種參加考試,所選語種須與1月份首考一致。為方便考生,6月份高考外語信息確認及網上支付安排在2024年4月,與6月份選拔信息確認及網上支付同時進行。報名點學校須實行告知制度,確保考生知曉相關政策及流程。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體檢按照報考當年《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有關事宜的通知》(另發)執行,政策加分等相關事項按照《浙江省教育廳等五部門印發的通知》(浙教考〔2021〕39號)和《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另發)執行。
(二)擬報考有英語面試要求的院校(專業)的考生,可自行報名參加英語面試。免除英語聽力考試的考生成績折算辦法,按照教育部學生司《關于聽力障礙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和研究生招生考試免除外語聽力考試的通知》(教教部[2002]30號)有關規定執行。
(3)非高三學生提前畢業的,以所在高中2024年5月10日前提交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素質測評基本信息表》為準,確認入學資格。
(四)招生考試費用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浙價費〔2018〕33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我省舉辦的各類考試(含文化考試、實踐考試)“準考證”一般可在考試前3天由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六)考生須嚴格遵守誠實考試原則,如實、準確填寫本人全部報考信息,認真核對確認。因本人失誤造成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對偽造證件、證明、檔案等材料騙取考試資格、加分、考試成績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履行考生資格審查職責,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審查考生資格。高考報名期間要公布咨詢電話,暢通溝通渠道,積極引導考生辦理報名手續。
附件1 2024年浙江省藝術類專業省考時間安排.docx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信息填表樣表.docx
2024年浙江省獨立考試招生報名辦法
1. 申請條件
(一)具有我省戶籍,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職業學校、成人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或者綜合高中畢業生;其中,退役士兵報考招收退役士兵的高等職業院校(以下簡稱退役士兵),經居住地退役軍隊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可放寬為各類高中畢業生或者具有同等學歷要求;
3.申請人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通知》(浙政辦〔2012〕160號)規定條件的外省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符合第(一)項所列條件的,可報名參加高考。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不得同時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報名參加高考。
(三)符合第(一)項條件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香港、澳門居民、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灣居民可以登記。
(四)已在中國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機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并符合第(一)項所列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