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28 16:40:12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3]1號),《關于做好特殊工種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簡章》(教部[2023]022號)第8號)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江西省教育廳和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高教委”)、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字[2023]7號)《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實施意見》江西省2023年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江西省招生委員會字[2022]23號)、《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招生簡章》精神] 第2號)等文件,現將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以下簡稱“高考招生”):
1. 入學地點
江西省教育發展大廈。郵寄地址:南昌市紅角洲贛江南大道2888號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郵編:330038。
二、招生批次及時間
(1)本科預審:7月8日-13日(藝術類16日結束);
(二)第一批本科文理科(含高校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運動隊、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等)、體育:7月14日-23日;藝術本科生平行志愿者:1月7日17-22日;
(三)第二批本科生項目(文理科、體育科、文理科三校生):7月24日—8月1日;藝術類單選本科生,三所學校的藝術類本科生:7月23日-30日;
(四)高職院校(專科)預審:8月2日-4日;
(五)高職院校(專科):8月5日-11日。
3.網上招生聯系方式(略)
四、招生組織工作及招生制度
江西省高層次招生工作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廳統一領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按照教育部要求,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招生制度,分批次進行。
考生的選擇是一份電子“合同”,是省教育考試機構備案和高校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江西省有關規定,自愿申請入學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以“主動放棄”為由要求退學;招生院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取消錄取。各高校負責對已提交材料但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和處理其他遺留問題。
五、關于平行自愿備案
今年江西省實施的批次平行志愿者包括:
文理科、本科軍事課程提前批準、本科定向提前批準、本科生第一批(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預科班)、本科生第二批(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預科班)、本科生第二批(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蘇區專項、預科班)預科班)、提前批準的高職院校(專科)士官定向培養、高職院校(專科);
藝術、本科平行選擇、高職(專科);
體育、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院校(專科);
來自三個學校的學生,文理科本科生,高職院校的學生。
各批次學生的計算時間參見《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招生學校檔案審核時間安排》。
(一)文科高考總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順序
根據教育部相關數據管理要求,對我省考生文化考試各科單項成績進行匯總評分,作為考生排序錄取的依據。
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史、理工等單科不同排名順序作為提交順序(是否以此排名作為錄取依據,由學校根據錄取情況確定)招生規定)。大學錄取專業時,應當按照招生規定予以公布。相關規則的執行。詳情如下:
1、文史科目順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文科【高職(專科)排名為技術科】。即總分相同的話,先看語文;如果中文分數一樣,就看外語;如果外語分數一樣,就看數學;如果再一樣分數,就看綜合文科。
2、理工科科目順序為數學、外語、語文、綜合科學【高職(專科)排名為技術類】。即總分相同的話,先看數學;如果數學有平局,就看外語;如果外文有平局,就看中文;如果再次出現平局,請查看科學整合。
只有總成績相同且單科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才視為排名相同;否則,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排名也不會相同。
實行平行志愿備案后,高校獲取提交申請的考生的志愿信息。僅顯示本批次考生填寫并提交的院校,不顯示平行申請考生填寫的其他院校名稱和順序。
(二)平行志愿者備案規則
1. 藝術與科學
根據排名,按照“分數優先,隨意愿”的原則進行投稿。即按照各大學確定的計劃執行名數1:1的比例,按照考生高考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逐一查找考生的院校申請選擇(A→ B→C→…→最后一個)。一旦滿足了要求、條件,即向大學提出申請。
2.藝術
相關批次并行自愿報送規則按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意見》(贛招委[2022]23號)執行。
3.運動
分別達到相應批次專業和文化專業資格線和文化控制線的考生,按照體育專業成績江西考試院,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排名志愿者人數和計劃執行的死刑。當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不分文理科);當文化總分也相同時,按理科、工科順序,先看數學;如果數學成績相同,就會看外語;如果外語分數相等,就看漢語;如果分數一樣的話就看理科綜合還是文科綜合。
4. 三個文理學院
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候選人進行排名,并根據候選人意愿和計劃執行數量按照1:1的比例分配。總分相同時,科目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
5.其他
每批次平行志愿者僅提交一次,不再進行后續提交和補充提交。有空缺計劃的高校將在線征集志愿者。
六、關于單一志愿者備案
(一)文史類、理工類。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考生意愿,按照學校確定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擇優錄取。單身志愿者可以進行后續提交。如果在線文化控制分數未達到,將在線收集志愿者。
(2)藝術類。相關批次單項自愿報送規則按照《關于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實施意見》(贛招委[2022]23號)執行。
七、關于招募志愿者
(一)征集志愿者時,凡未被錄取的考生均有資格填寫報名表。每批次征集志愿者時,原申請表無效,僅提交填寫學校申請表的考生。
(二)征集志愿者原則上按照空缺名額1:1的比例提交(藝術類單個志愿者除外);平行志愿者僅提交一次,不再進行后續提交。單身志愿者可以進行后續提交。
(三)文理科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入學時,未達到控制分數線名額的院校可在控制以下20分鐘內申請同批次錄取分數線后,對于申請學校的考生,分數將逐漸減少。申請入學并被學院和大學擇優錄取。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每批次招收入學志愿者時,專業、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經教育部批準獨立繪制本科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招生控制分數線(簡稱自劃線)的院校(取消自劃線的院校除外) - 標注當年資格),用學校考試專業成績錄取江西省舞蹈表演專業考生(戲曲),經學校提出申請并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可在江西省指定相應藝術類本科文化線下20分鐘,擇優錄取。
八、嚴格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
(一)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考試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切實加強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程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遵守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和“八項基本要求”。高等學校不得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錄取考生,不得降低考生錄取標準,不得拒絕錄取合格的考生。嚴禁參與招生工作人員以任何形式進行有償招生。嚴禁學校和教師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通過自愿申請輔導服務謀取利益。
(二)嚴格落實信息披露。嚴格執行國家、省、大學、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進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自覺接受監督。招生期間,各地學校要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待走訪,及時妥善處理招生投訴。加強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規定,提高信息系統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防癱瘓、防盜竊的能力。完善應急預案,加強系統和數據備份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要加強考生申請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增強風險防范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學生個人和招聘信息安全,嚴防信息被竊取。泄露或被他人操縱。
(三)嚴格執行升學“禁令”。各地、各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刊登、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好消息”、“高分考生”、“重點率”、“各高校要規范招生公示管理。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不得使用貶義、夸大、庸俗等不當語言和方式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利用高額獎學金招收新生或非法承諾招生(包括承諾報讀專業、攻讀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或綜合性項目等)、重新選拔學生嚴禁利用優質生報名表、填寫志愿意向書等方式吸引或誤導學生。自愿申請期間,要逐步減少海外人數招生推廣隊伍,進一步拓寬網上咨詢服務渠道。嚴格加強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替代、干擾考生報考。制作錄取通知書應當遵循簡潔、節約的原則,避免鋪張浪費。全省普通高校錄取通知書的印制和投遞須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投遞工作的通知》執行。 《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教部函[2020]23號)《關于嚴格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印制、發放、寄遞工作的通知》教辦函[2022]29號)施行。
附: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政策
江西省教育考試局
2023 年 6 月 25 日
附錄
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政策
第一條 下列考生經審核確認后,可在考生統一考試成績總分上加計一定分數。如果同一候選人滿足多個條件,則僅取最高分。所有高考加分和積分不能用于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未安排省級招生計劃的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
1、烈士子女候選人可加分20分;
2、退役軍人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可加20分;
3、個體戶退役軍人考生可加10分;
4、歸僑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戶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可加5分。
第二條 符合第一條所列條件的考生江西考試院,須親自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審核,并在省級和地方學校兩級公示后,方可予以認定。全部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由江西省教育考試機構在“江西省教育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三條 平時榮立二等功、戰時三等功以上軍人的子女、一等至四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扎在三類及以上困難偏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的軍人子女,在解放軍總部指定的二類及以上海島工作20年以上的軍人子女,在國家指定的四類及以上困難偏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指定的特殊海島上工作10年以上,飛行或停飛的。飛行時間不滿 1 年或達到飛行年齡 最高年限的空軍軍人的子女、在艦艇上工作 20 年或以上的軍人的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相關領域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任職15年以上、殘疾人民警察、國家公安系統(司法、行政機關)一、二級英雄模范子女、一級、二級人民警察英雄模范子女、公安因公犧牲、因公致殘的一級至四級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軍隊退出現役考生、5A級青年志愿者,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
第四條 文科、理科各批次高校征集招生志愿時,未達到控制分數線內名額的高校可在控制分數線以下20分鐘內向同一學校申請錄取。 ,分數將一一降低網校頭條,各學院擇優錄取。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每批次招收入學志愿者時,初始錄取控制分數(含專業資格線、文化控制分數)不降低。經教育部批準,學校可以自主設置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具有文化成績招生控制分數(簡稱自評分)的高校(已取消自評分資格的高校除外),使用學校考試成績錄取江西省考生時,舞蹈表演和表演(戲曲方向)專業可根據學校申請適當降低,經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根據江西省指定相應藝術類本科課程,線下提交20分鐘。
第五條 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部分高校設有招收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推薦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教育。
第七條 招收士官定向訓練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對于符合高考條件、身體條件能完成專業學習、生活自理能力強的殘疾考生,高等學校不得以殘疾為由拒絕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