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6-19 16:05:23作者:佚名
京財監督〔2023〕909號
上海市各財會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
按照《財政部關于組織地方財政部委召開2023年度財會和評估監督檢測工作的通告》(財監〔2023〕5號)和財政部持續舉行行業專項治理行動要求,結合我市詳細狀況,重慶市財政局聯合上海注冊財會師商會、北京資產評估商會對轄區內財會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舉辦檢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檢查對象
本次檢測本著突出重點、提高效率的原則,根據國務院“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隨機抽取150家財會師事務所、50家資產評估機構列入檢測范圍(檢測名單見附件1)。
二、組織推行
本次檢測由上海市財政局財政監督處、會計處、資產管理處和廣州注冊財會師商會、北京資產評估商會共同組織推行,設立聯合檢測組。根據檢測人員隨機抽調機制,結合工作實際,檢測組分別由財政部委、協會和聘任中介機構人員共同組成。
檢測組主任:王罡
檢測組成員:馮源、張懷斌、許淑平、仇婕、解宏明、劉華、沈來平、楊學軍、周欣、劉權練、王珺、李昂、趙瑞妍、張慶、王偉、胡玲、劉青、初昊、王林林、高晶
三、檢查根據
本次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財會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議會計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方法》《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測方法》《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方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品質檢測機制》《資產評估執業品質自律檢測方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檢查內容
(一)自查內容
根據國務院“放管服”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財會師事務所對稽核、財務管理、執業品質、質量控制機制、職業道德、是否持續符合成立條件以及變更備案、業務報備、行業信用評價機制補報狀況等內容舉行自查;資產評估機構對品質控制機制建設和執行狀況、業務承接和評估程序執行狀況、評估業務檔案構建和保存狀況、行業信用評價機制補報狀況等內容舉行自查。
(二)重點檢測內容
1.每家財會師事務所起碼抽取4份審計(鑒證)報告推行重點檢測,內容如下:
重點關注風險評估和稽核檢測流于方式、未保持應有的擔心心態、未執行函證等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等問題。對財會師事務所補報的行業信用評價機制的內容是否真實進行抽驗。同時關注存在超過勝任能力執業、掛名執業、網絡售賣審計報告、無證經營、一體化管理不到位的財會師事務所或注冊財會師的執業品質。必要時可溯源曾經年度和延展選擇審計顧客舉行檢測。
2.每家資產評估機構起碼抽取4份評估報告推行重點檢測,內容如下:
重點關注執業品質、內部管理、持續滿足成立條件狀況和財務財會核算狀況等內容。非常關注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是否在評估過程中盡心盡責,是否履行了適當的評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評估方式,評估推論是否恰當,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評估程序施行狀況,是否存在開具虛假報告和重大遺漏報告等行為。
五、工作要求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逐步完善會計監督工作的意見》,落實全省會計監督工作大會、財會監督專項行動布署,這次復查工作將持續加強財經紀律剛性約束,突出“嚴”的主基調,嚴肅懲處財務財會評估違規違法行為,促進財會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著力提高執業品質。各相關機構必須高度注重、積極配合,對抵制、延誤、阻撓、逃避檢測的行為,加強罰款力度,從重處理。對于檢測中發覺的違規違法問題,依法給予嚴厲整治,并將罰款結果公告,加強違規違法案例公布力度,涉嫌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業務報備要求
按照《財政部關于注冊財會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上線運行的通告》(財辦〔2022〕32號)要求,各財會師事務所應及時通過注冊財會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進行業務報備,按要求認真做好相關業務內容的錄入工作辦會計師資格證,保證信息的真實完整性。未及時進行業務報備的,應按通告規定完成報備。檢測組將隨機進行抽驗辦會計師資格證,發覺違法行為,依規進行處理。
(二)遞交檢測資料要求
納入檢測名單的財會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應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將須遞交材料申報至重慶市西市區地安門內大道玉芙大街11號6層。質控制度、報告底稿等有關檢測資料電子版及紙質版(加蓋私章)存留備查。
1.納入檢測范圍的財會師事務所須遞交以下材料(牽涉增補、調整材料的以檢測組通告為準):
(1)財會師事務所2023年度執業品質檢測自查報告(附件2);
(2)財會師事務所遞交材料清單及表1-6(附件3)。
2.納入檢測范圍的資產評估機構須遞交以下材料(牽涉增補、調整材料的以檢測組通告為準):
(1)資產評估機構2023年度執業品質檢測自查報告(附件4);
(2)資產評估機構遞交材料清單及表1-4(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