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1 08:12:40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招生政策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現將本章程與我們學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鄭州樹青醫學院
第二條 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2948
第三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學校性質:私立
第五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 學制:三年
第八條 學校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九條 學校簡介:鄭州樹青醫學院創建于1984年,是河南省最早的非營利性民辦醫學院校。 是“河南省雙高工程建設學校”、“河南省優秀學校”。 “民辦高校”、“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健康科技教育先進單位”、“河南省首批健康養老教育培訓基地”、“河南省省級養老服務機構”人才培養基地”“2022年河南省職業教育信息化標桿學校” 學校用地面積2000余畝,總建筑面積48萬平方米2023年鄭州澎青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教學科研總價值。儀器設備1.5億元,圖書200萬余冊,實驗實訓室300余個,專兼職教師1000余人,在校學生14000人。具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有序開展,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 招生工作中的一切重大問題,均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學校紀檢部門負責對整個招生過程進行監督,確保招生過程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為已報考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考生(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
第十二條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嚴格按照上級批準的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招生。
(二)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規模,科學制定分省(自治區)、分專業的招生計劃。 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三)招生計劃公布渠道:一是招生部門通過其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是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一)招生工作嚴格遵循教育部“學校負責、招生監管”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部門統一組織下,計算機遠程網上招生實施2023年鄭州澎青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由招生主任批準。 在院系官方網站和我校網站上公布。
(二)招生按照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相關政策執行。 無需額外檢查,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我校安排英語作為外語教學。
(三)對入讀項目的考生,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按申請專業順序錄取。 項目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錄取; 當候選人的職業抱負無法得到滿足時。 ,如不符合專業調整,將被撤回。
(四)加分、減分政策按照學生所在地區制定的政策執行。
(五)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顯示色盲或色弱的考生不建議報考醫學類專業。
第五章 報到及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第十四條 新生注冊及入學資格審查
被錄取后,考生須攜帶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考生檔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一一審核。 發現有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或者身體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六章 畢業證書頒發辦法
第十六條 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均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報到注冊。 入學資格審查合格后,予以注冊為學生。 按要求完成教學計劃中的全部課程并通過考核。 他們將獲得鄭州樹青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證書。 大學文憑。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貸政策
第十七條 收費標準
我校嚴格執行《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鄭州樹青醫學院收費標準備案的函》(鄭發改收費函[2023]3號)批準的標準。 2023年具體收費標準如下:(一)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預防醫學、針灸推拿五個專業學費17000元/年/生; (2)護理專業(與韓國京都大學合作)學費為16000元/年/生。 ; (3)臨床醫學專業(與馬來西亞科技大學合作辦學)學費為2萬元/年/生; (四)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13000元/年/生; (五)嬰幼兒護理服務及管理專業學費12000元/年/生; (六)其他專業學費為14000元/年/生; (七)住宿費:1500元/年/生。
第十八條 學校獎貸政策
我校獎助學金制度以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輔以綠色通道、勤工助學等方式。 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1、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
3、國家獎學金: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限額不超過12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5、國家服兵役教育補助政策:每名學生每年最高補助標準不超過12000元。
6、學校設有校長獎學金,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
七、以上國家獎勵、補貼、貸款政策如有變化,按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校外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 新生注冊前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 請考生和家長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對中介機構或個人冒用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