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6 08:10:45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生條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0828。
第三條 學歷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省屬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證書類型: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七條 辦學地點:渭城校區位于陜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文暉西路12號;經開校區位于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寶榮路1號。
第八條 咨詢電話:—33152020、33152021。
第九條 學校網站:;招生網站:。
第十條 學院前身為始建于1950年的國家級重點中專咸陽機器制造學校,1999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改制升格為省屬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被列為國家優質專科高職院校,入選教育部、財政部中國特色高水平高等職業學校及專業建設計劃A級建設單位。 設有機械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航空工程學院、財經與旅游學院、商務與流通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化工與紡織服裝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與培訓學院、公共課程部、體育部、美育部等16個教學院系。專業設置立足行業急需2023年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校錄取分數線,涵蓋裝備制造、電子電氣、工程材料、信息技術、財經商務、公共事業、物流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筑、紡織染化、服裝藝術等十大專業類別2023年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校錄取分數線,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經、管、文、外、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格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研究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堅持集體決策。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由教務處、紀檢監察處、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學校紀檢監察室按照規定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2023年我校計劃面向9省市64個專業招生。學校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專業的招生計劃以招生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三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生源所在省、市有關規定,落實“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六公開、六禁止”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四條 體檢要求: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
第十五條 外語:英語是學校各專業的主要授課語言,精通外語的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十六條 優惠政策:我校承認各省(市、自治區)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錄取規定:
1.轉檔比例:根據學校招生計劃、生源實際情況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
2.專業錄取:對通過錄取的考生,按照招生計劃采取“分數優先”原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錄取,專業間不設等級差異。
3.新高考試點省份按照招生省份政策執行。
4.考生所填專業不能全部滿足時,如同意專業調整,將根據成績調整至與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類別;如相同或相近學科類別已滿,則調整至尚未滿招滿學籍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紀律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
第五章 學費、獎助學金規定
第十九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有關文件確定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獎學金、勤工助學等相結合的獎勵資助制度,在新生報到時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每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每年。
國家獎學金:一般困難學生每年2800元、特殊困難學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年3300元。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其所在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軍隊服役學生國家教育補助標準:每生每年最高12000元。
2. 學校經費
學校獎學金:每生每年4000元。
勤工助學: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創新創業精神,提升社會實踐能力,學校組織學生勤工助學,并按規定支付報酬。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校報到的,須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批準延期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要求或資格審查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畢業生完成學業,經考試合格,由我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電子注冊,并頒發教育部印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規定同時廢止;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執行。本規定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