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2 11:39:10作者:佚名
福建工程學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試點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大學、國家“十三五”應用型本科教育融合發展高校是工程規劃項目發展百所學校之一,2018-2020年福建省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和培養單位立項建設大學,福建省示范應用型本科大學建設單位,一流學科福建省建設大學,并入選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
2022年招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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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工程學院招生簡章主要摘錄
第二章 招生計劃和學費標準
第六條 2022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準。
第七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根據學校職業發展和專業建設規劃,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人才需求,科學合理分配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所有普通本科專業的學費均按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最終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如有調整,以官方文件為準;如有退款,退款辦法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執行。通知》(閩價[2005]費費第435號)文件執行。
各專業(項目)學費如下:
1、普通本科專業學費為5040元/生·學年,重點學科本科專業學費為5460元/生·學年。具體專業名稱請參閱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手冊。
2、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8640元/生/學年。
3、軟件工程本科專業:一、二年級5040元/生/學年,三、四年級13000元/生/學年。
4、閩臺合作項目:普通本科專業每學年15000元/生;藝術類本科專業18000元/生:學年18000元/生。 (“3+1”項目涉及到臺灣合作大學學習一年,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由臺灣合作大學收取)
第三章 候選人要求
第九條 考生必須通過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第十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關于印發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通知》(教2003號)和《辦公廳關于《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辦﹝2010﹞)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第 2) 條應予以實施。學校不予錄取未提供體檢信息的考生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第十一條 報考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應當具有一定的繪畫功底。新生入學后將參加基本的繪畫測試。對于考試成績不符合要求的新生,將考慮學生的意愿和偏好。根據學校各專業具體情況,調整學生就讀其他專業。
第十二條 外語:新生入學后,學校僅安排英語課堂教學。建議非英語考生仔細填寫表格。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對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體力、藝術和勞動以及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轉學比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件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除非明確說明,齒輪調節比為1:1。
第十五條 普通專業設置原則
學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有關省(區、市),各專業的選科要求和錄取規則按照有關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
1、成績優先,職業志向其次。即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并行順序分配每位考生的職業志向,職業志向之間不存在等級差異。
2、上述調整后,若仍有專業未報滿錄取名額,對愿意提交專業調整的考生貝語網校,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時考慮考生的綜合素質高中質量評價、專業選擇類型、單科成績、體檢、專業等轉入尚未錄取的專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在考生錄取的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轉專業。
3、當提交分數相同時,按單科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順序:文史類語文、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工科類有數學、綜合科學、語文、外語。外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將按照同省份排名規則分配專業。若仍相同,則參照高中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分配。
4、考生報考的專業偏好受體檢結論限制的,學校可根據考生報考的專業偏好分配或轉入非體檢結論限制的專業;若考生報送的專業偏好均為限制體檢結論專業,且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不予錄取。
5、對所填專業無法錄取且不愿遵守重大調整的考生,將予以退學。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配置原則
1、專業成績以各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為準。
2.在考生文科考試成績(高考成績+政策加分)和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文科成績線和專業統考本科資格線的基礎上在所在省份(及格線),根據申請人的成績(即綜合成績)優先擇優錄取,以專業為原則。
3、經過上述分配后,如果仍有未完全錄取的專業,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配到未錄取的專業。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重大調整是在與分配專業組相同的專業組內進行調整。
4、對所填專業無法錄取且不愿遵守重大調整的考生,將予以退學。
5、綜合成績相同時福建工程學院錄取查詢,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文科、文科類按省專業統一考試成績,語文、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科、藝術類 根據省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綜合理科、語文、外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將按照同省份排名規則依次分配專業。若仍相同,則參照高中考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分配。
福建省考生:根據上級文件,備案方式為并行自愿備案。綜合成績=高考文學考試總成績×40%+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2.5×60%。
外省考生:各省藝術類招生文件明確規定綜合分數(提交分數)計算方法的,綜合分數(提交分數)計算方法按照省級文件執行;省級文件未明確規定的,綜合成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綜合成績=高考文學考試總成績×40%+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60%。
第十七條 申請轉專業按照學校本科生轉學管理規定執行。就讀閩臺合作項目專業的學生,??入學后只能報讀與閩臺合作項目就讀的同一學科、同批次專業。申請轉專業。
少數民族預科生預科期滿轉全日制課程時,按照《關于印發學生管理規定的通知》的規定,轉入入學當年同批次就讀的專業。 《福建工程學院少數民族學生情況》(福建工程學院教育[2019]6號)。
第十八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計劃全面有效完成,保證新生報到率,學校不予錄取轉入學校的考生(即未填寫學校選擇的考生)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調整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調整招生計劃的原則是:學校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按規定調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將原計劃生源不足專業調整為生源充足專業。學校提出方案調整意見福建工程學院錄取查詢,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稍后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當年新頒布的加分政策。福建省當年加分、減分政策按文件規定執行。外省(區、市)有文件明確規定學校必須實施國家加分項目和地方加分項目的,按照文件規定執行;文件未規定必須實施的,學校僅認可國家加分項目,并進行備案和專業調配。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數不適用于未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五章 監管措施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實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十禁止”、“十公開”、“三十不準”等規定。嚴格執行,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22869493、0591-22865056。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生源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和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弄虛作假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堅持資助與育人并重、感恩勵志、心理疏導、素質提升并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獎、補、貸、考、學”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減免補”七位一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支持制度。內容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綜合獎學金、個人獎學金、新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臨時困難緊急救助、嚴重學生醫療補助等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社會獎、助學金,獎勵和資助學習成績優異、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咨詢熱線:-22863312。
第二十三條 學校堅持走國際化辦學道路,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芬蘭、荷蘭、比利時、挪威等歐美國家建立了合作伙伴關系,以及馬來西亞、泰國等“一帶一路”國家。交流合作關系,入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計劃”實施機構,開展“1+2+1”人才培養計劃和交換生計劃。學校加強與臺港澳高校交流合作,開展閩臺高校聯合人才培養項目。 2019年經教育部批準招收臺港澳學生。咨詢熱線:-22863030。
第二十四條 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招生咨詢熱線:-22863181(每日),高考錄取時段:0591-22863285(工作時間6月15日至8月30日)、0591-22863286(工作時間6月15日至8月30日)學校網站:。
福建工程學院2022年美術錄取分數線
歷史組最高錄取分數線為視覺傳達設計529.2分;物理組的最高錄取分數線也是視覺傳達設計組的520.4分。除了閩臺合作,福建工程學院全省藝術類專業成績均在500分以上!
2023年想報考福建工程學院的考生建議藝術綜合成績控制在500分以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