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軍人子女類
現在駐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30分錄取。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駐二類、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三類島嶼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
的子女,因公犧牲、病故、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子女,“受到表彰獎勵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20分錄取。正在駐珠海部隊工作的軍人子女中考時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5分錄取。軍人子女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由市招生辦根據學生學習情況,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二、警察子女類
公安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2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時降10分錄取。
二、少數民族類
珠海戶籍的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10分錄取,考生需填報珠海市少數民族考生登記表。
四、三僑生及臺灣青年考生類
日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地區青年,按照最低錄取分數線降低2分錄取。三僑生需提供市級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戶口薄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備華僑身份的證明、出生證明、護照;臺灣地區青年需提供戶口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五、抗疫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類
獲得嘉獎以上表彰或獎勵的,或在本地定點醫院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國內外疫情高發地區執行抗擊疫情任務的醫療衛生工作人員的子女,報考高中階段學校,達到投檔分數線的,原則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最取。
法律依據:《珠海市教育局印發的通知》 政策性照顧生類別
1、軍人優撫對象子女,攜帶證明材料為部隊師級(含團級獨立單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證明,軍人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