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7
一小學教師基本功大賽活動方案、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一)本鄉小學教師工作量的計算分中心小學本部和村小完小二塊計算:
1、" />
更新時間:2021-06-19 23:38:04作者:admin2
??小學教師考核獎懲辦法
2006-12-27
一小學教師基本功大賽活動方案、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
(一)本鄉小學教師工作量的計算分中心小學本部和村小完小二塊計算:
1、中心小學本部教師每周工作量要求
(1)定編
中心小學本部教師編制數的確定辦法按教育局規定按班組數定編,比例為1:2(即1個班組定2個教師,包括行政人員)再加上外加編制數。
??
(2)編制數確定后專任教師的工作量
按個人工作量測算辦法,周課時(包括課外輔導課)均為24—26節。
專任教師所兼任的學校其它工作折算成標準課時計算。
達到以上要求的為足工作量,反之為工作量不足,并根據情況在工作量中相應加、減。
??
2、完小、村小教師每周工作量的要求:
(1)定編
完小、村小教師編制數確定辦法有兩種:
A、按學生數定編(以1:26計算)
B、按班級設置數定編。低段每班為1個編,中段每班為1。25個編,高段每班為1。5個編,復式班每班為1。
??3個編。
以上兩種定編辦法所定的編之和,再除以2,得數作為每所學校確定的編制數。(加上外加編制數)
(2)編制確定后教師的工作量折算成標準課時,完小校長、村小負責人等所兼任的學校工作也折成標準課時計算。
(二)外加編制數的計算:
(1)凡女教師年滿53周歲,男教師年滿58周歲,每人加0。
??25個編。
(2)為鼓勵完小校長、村校負責人等教師抓好工作核定補給一定的課時,辦法為:
完小校長、負責教師按本校班級設置數每周、每班折1課時;教研級長每周折1課時;少先隊總輔導員每周折3課時;工會主席和團部書記每周各折1課時。如果這類教師在中心本部的不外加編,由本校給這類教師補給相應的課時,如果在村校、完小的教師按要求外加。
??
(3)成人教育干部編制1個;校舍質量檢驗員;兼職人事干部合1個。
(三)教師個人工作量計算辦法
1、根據任教年級和科目:
一、二年級:語、數為1:0。9
三、四年級:語、數、常為1:1
五、六年級:語、數、常為1:1。
??1
其它的科目,包括課外輔導課,不分年級及其他學生數,均為0。8;備課不分科目,不分年級,按課程設置的計劃每備一節記0。1。(晨間活動作為班主任工作計算)
2、根據所任班的學生人數
每班29人以下為1:0。9;30~39人為1:1
40~49人為1:1。
??1;50人以上為1;1。2
(四)學位各級領導(職員)、教師的工作量計算辦法:
學校正職最大工作量不得超過全鄉教師平均數的125%;教導主任不得超過120%;副教導不得超過115%;人事干部不得超過110%;總務、后勤不得超過105%;成教干部及不上課的專任教師不得超過全鄉教師的平均數。
??
完小校長(包括四個班組民上的村校負責人)不得超過本校教師平均數的110%。
村校負責人不得超過本校教師平均數的105%。
(本辦法通過后,從九八學年第一學期起開始實施)
二、教學成果獎發放辦法(百分之三十的百分之三十)
(一)統考成績測算:
1、學科平均成績與相應年級平均成績又有上升的,先算出上升幅度,再和本次得分相加記分。
??(例原+2分,本次+4分,實得6分)
(2)平均分原高于鄉平均的,本次成績有所下降的,先算出下降幅度再和本次得分相加記分。(例原+4分,本次+2分,實得0分)
(3)平均分原低于鄉平均的,本次成績有所上升的,直接按上升幅度記分。(例原-4分,本次+1分,實得+5分)
(4)平均分原低于鄉平均的,本次又有下降的,先算出下降的幅度,再和本次得分相加記分。
??(例原-1分,本次-3分,實得-5分)
2、學科平均成績與崇福片相應年級平均成績比較記分。
測算辦法和“辦法1”相同。
3、任教學科如果“片平均”不統計的,只按“辦法1”測算記分。
4、教師個人在記分時按任教學科的平均分值記分,總得分數為“辦法1”和“辦法2”的平均值。
??
(二)每學期由中心校行政領導對教師重點抽查項目。
(三)學校行政人員、完小校長、村校負責教師、校務工作教師教學成果的測算:
1、學校行政不員的校務工作按全鄉教師的平均數(教學成果獎總額:總人數)的60%計算;其中校長、書記、教導主任為其110%;副教導、兼職人事干部為其105%;成教干部、總務、后勤為其100%。
??任教統考科目的行政人員其余40%按任教學科統考成績計算,不任教統考科目的其余40%由行政會議討論決定。
2、完小校長、村校負責教師的教學質量分校務工作和教學工作兩塊。
(1)校務工作計算辦法:全鄉教師平均數X--------
(2)其余部分按本人統考成績測算。
??
以上辦法測算后按哪頭高靠哪頭記入本人得分。
3、兼任校務工作教師的教學質量根據其工作情況由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決定。
(本辦法通過后,從九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
學期工作目標考核
學校依據教師的德、能、勤、績,實行學期綜合評估,按照考核等第獎懲。
??
(一)考勤
每位教師必須堅持出滿勤。
1、堅持出滿勤的加獎200元。
2、病假每天扣除10元,事假每天扣除20元。
3、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扣除一個月的學期工作目標獎。以下類推。
4、婚、喪、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5、無故曠工累計一天以上不得參加學期工作目標考核。
??
6、累計病事假滿20天停發一個月地方補貼、半個月交通補貼(在期末考核時扣除)。
(二)考績
每位教師必須對全學期自己應負有的日常教育教學工作認真做好。對有下列事項的教師實行獎懲。
1、全學期工作認真。六認真工作資料顯示特別突出,或中途展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特別贊揚的加獎150元。
??
2、全學期工作一般。在上級有關檢查中被列為典型問題而影響學校榮譽的,扣除學期工作目標獎300元。
3、在期末六認真工作考評中,發現有嚴重工作缺陷的,視情況一項扣除100—200元。
(三)考德
每位教師必須依據政策、法規、師德、行風要求,嚴謹治學,廉潔從教。
??
1、熱愛教育,熱愛學生,樂于奉獻,具有較典型的例子,受到上級有關部門贊賞,或在群眾中傳為美談。為學校爭得榮譽者,加獎100——200元;被評為澄江鎮、江陰市、無錫市、江蘇省、全國教育工作者加獎100、200、300、500、1000元;單項先進加獎50、100、150、300、500元(上級規定的除外)。
??
2、違反政策法規、師德、行風要求,亂收費、體罰學生、有償家教、從事第二職業、教師間嚴重不團結等受到上級有關部門批評的,扣除200——300元。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
3、教育教學、學校管理、工作檢查中有弄虛作假的扣除100元。
注:學期工作目標考核獎金分兩塊:政府下撥目標管理獎,學校自籌學期工作考核獎(獎金數額每學期視情況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