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5 20:40:34作者:admin2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專業標準》作為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基本依據。根據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幼兒園科學課評課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專業標準》引領和導向作用,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建立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質量。制定幼兒園教師準入標準,嚴把幼兒園教師入口關;制定幼兒園教師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形成科學有效的幼兒園教師隊伍管理和督導機制。(二)開展幼兒園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將《專業標準》作為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的主要依據。重視幼兒園教師職業特點,加強學前教育學科和專業建設。完善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方案,科學設置教師教育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方式;重視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教育,重視社會實踐和教育實習;加強從事幼兒園教師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科學的質量評價制度。(三)幼兒園要將《專業標準》作為教師管理的重要依據。制定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規劃,注重教師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教師育人的責任感與使命感;開展園本研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完善教師崗位職責和考核評價制度,健全幼兒園績效管理機制。(四)幼兒園教師要將《專業標準》作為自身專業發展的基本依據。制定自我專業發展規劃,愛崗敬業,增強專業發展自覺性;大膽開展保教實踐,不斷創新;積極進行自我評價,主動參加教師培訓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專業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