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按事情發展順序可分為五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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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29 08:01:32作者:admin2
《16年前的回憶》是革命先驅李大釗的女兒、中國現代作家李星華于1943年創作的一篇散文十六年前的回憶教學設計一等獎。
本文按事情發展順序可分為五層:
第一層(第1自然段):講“我”永遠忘不了父親被害的日子。
第二層(第2~7自然段):講父親被捕前在局勢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仍堅持革命工作。
第三層(第8~18自然段):講父親被捕的經過。
第四層(第19~29自然段):講父親在敵人的法庭上非常堅定、沉著。
第五層(第30~33自然段):講全家人得知父親被害后的消息后無比悲痛的情形。
《十六年前的回憶》和《燈光》都是以第一人稱來敘述的,并采用了倒敘的寫法。
《十六年前的回憶》是由李星華回憶她父親的文章,全文采用倒序的敘述方法,用第一人稱來講述李大釗被捕之前,被捕之時,被捕之后的情形。
《燈光》是由王愿堅寫的一篇回憶文,用第一人稱來回憶并講述郝副營長的無畏與奉獻精神。
主要內容:1927年的春天,父親有些反常,原來是軍閥張作霖要來檢查.一天,“我”和父親在家中,突然,闖進一伙人,把“我們”帶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見了母親和妹妹.十幾天后的法庭上,和父親匆匆見了一面,庭后,“我”、母親還有妹妹被釋放了.第二天的報紙上卻寫著“李大釗等昨日已執行絞刑”,“我”和母親昏倒了.
課文中心:《十六年前的回憶》一文是李大釗同志的女兒李星華在1943年李大釗遇難十六周年的時候寫的一篇回憶錄,回憶了李大釗同志被捕前和被捕時的情形,充分體現了李大釗同志忠于革命事業,在敵人面前堅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對父親的懷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