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4 06:45:22作者:admin2
注冊安全工程師改革政策重磅落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人社部聯合發布《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下稱《分類管理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分類管理辦法》主要明確了以下幾點:
1.注冊安全工程師級別設置為:高級、中級、初級(助理)。
2.注冊安全工程師專業類別劃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3.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職稱)2018年安全工程師考試詳情
針對新出臺的莊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政策,主要變動解讀如下:
一、劃分專業類別
注冊安全工程師劃分為7個專業:煤礦安全、金屬非車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與一級、二級建造師類似,注冊安全工程師按照專業類別進行考試、注冊,實行分專業管理。
二、實行分級
將注冊安全工程師劃分為3個級別:高級、中級、初級(助理),建立各級別與職稱對應關系,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
本辦法施行之前已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別視同為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各級別評定方式不同
高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釆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按照專業類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組織實施。
助理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考試和注冊管理由各省、自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計和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組織實施。
四、提出企業注冊安全工程師人數配備要求
對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配備比例進行了明確。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2年內,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年內達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