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9 17:39:32作者:網絡
廈門戶口和廈門外來戶口主要是繳費基數和標準(繳交百分比)都不一樣。
1、社保繳費基數:
1)本市戶籍職工,繳費基數:1700—18864元;
2)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繳費基數:1700—18864元;
3)外來人員職工,繳費基數:1700元;
2、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1)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比例:單位繳交12%,個人繳交8%;
2)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全部由本人按月繳納;
3)外來人員職工,繳費比例:單位繳交12%,個人繳交8%;
3、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1)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比例:單位繳交6%,個人繳交2%;
2)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繳費比例:10%,全部由本人按月繳納;
3)外來人員,繳費比例:單位繳交3%,個人繳交2%;
4、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1)本市戶籍職工:單位繳交0.5%,個人繳交0.5%;
2)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中的再就業困難補貼對象可選擇以2017年度“社平工資”的60%~300%為繳費基數,按2%的繳費比例由本人繳納;
3)外來人員:單位繳交0.5%,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1)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比例:單位0.7%,個人不繳費;
2)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不繳費;
3)外來人員繳費比例:單位0.7%,個人不繳費;
6、工傷保險:
1)本市企、事業單位職工以職工個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不得低于最低工資),對照本單位工傷保險費率,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除建筑工程項目團體工傷保險外,其他工傷保險在現行基礎上減半執行。
2)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0.2%的繳費比例由單位繳納。
3)按建筑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企業,依《建筑、礦山及石材加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廈府〔2005〕356號)、《關于調整建筑企業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及用途問題的批復》(廈府〔2008〕248號)
以及《關于交通基本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及其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勞社〔2009〕283號)的規定繳費。
擴展資料:
廈門市政府《2018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備注。
1、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288元,?2018年7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
2、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部分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廈府[2017]404號)、《廈門市人社局?廈門財政局?廈門地稅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廈人社[2017]235號)的文件要求,對用人單位及個人繳納社保費實行減負。
1)養老保險: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交部分的費率由14%調整為12%。用人單位及職工(不含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繳交基本養老保險基數的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至2018年12月。
2)醫療保險: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8%調整為6%,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4%調整為3%。
3)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單位繳交部份的費率由1.5%調整為0.5%執行,本市戶籍個人繳費部份由1%調整為0.5%執行,外來員工不用繳納。
4)工傷保險:除建筑工程項目團體工傷保險外,其他工傷保險在現行基礎上減半執行。
上述各項險種的減負政策執行至2018年12月,若有調整或延長以市政府公布為準。
3、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參保職工2017社保繳費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4、外來員工中的管理、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費可按本市職工繳費標準繳納。在我市就業的臺灣、香港、澳門、華僑人員、外國人,可以按外來員工或外來管理、技術人員的繳費標準參加社會保險。
參考資料:廈門市人民政府官網-2018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
百度百科-五險一金
廈門外來戶口和本市戶口在五險一金方面的區別主要在于單位與個人所繳的費用占的比例不同。
例如:
2016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標準(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養老保險:
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比例:單位14%,個人8%;
外來人員繳費比例:單位14%,個人8%;
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全部由本人按月繳納;
事業單位城鎮職工繳費比例:單位14%,個人8%;
本市個體工商戶業主及本市戶籍雇工:單位12%,個人8%;
醫療保險:
本市戶籍職工:單位8%,個人2%;
外來人員:單位4%,個人2%;
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10%,全部由本人按月繳納;
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單位8%,個人2%;
本市個體工商戶業主及本市戶籍雇工
(1)業主:以2793元為基數按10%計繳
(2)本市戶籍雇工:以個人上年度平均工資為基數,按10%計繳(雇主8%、個人2%)
失業保險:
本市戶籍職工:單位2%,個人1%;
外來人員:單位2%,個人不繳費
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中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3%計繳
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單位2%,個人1%;
本市個體工商戶業主及本市戶籍雇工:單位2%,個人1%;
生育保險:
本市戶籍職工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
外來人員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繳費
擴展資料
2017廈門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14%,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工傷保險:對照行業費率,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分行業有0.25%、0.5%、1%三種繳交比例,個人不用繳納。
生育保險:按0.8%的繳費比例計繳,由用人單位全額繳納,個人不用繳納。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為12%,下限為5%。
2、非公有制企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036元,下限為110元。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五險一金